新華社北京2月19日電(記者陳菲)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嚴格依法追訴,、懲治破壞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截至2月18日,,全國檢察機關共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涉疫情刑事犯罪2692件3722人;受理審查逮捕603件729人,,審查批準逮捕498件598人,;受理審查起訴323件409人,審查提起公訴238件290人,。
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疫情發(fā)生以來,全國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加強與公安機關協(xié)調配合,,嚴格依法追訴、懲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yī)、制假售假,、造謠傳謠,、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破壞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
據(jù)介紹,全國檢察機關介入,、辦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傳播類犯罪(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219件272人,,妨害公務罪485件628人,,尋釁滋事罪155件199人,故意傷害罪14件15人,,制假售假類犯罪(含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生產(chǎn)、銷售劣藥罪,,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yī)用器材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478件1030人,,非法經(jīng)營罪(哄抬物價)65件104人,,詐騙罪1165件1260人,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22件22人,,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含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狩獵罪,野生動物資源類非法經(jīng)營罪)207件298人,,其他涉疫情犯罪117件1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