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草案的七編中,有一編閃耀著大寫的“人”字,,這就是第四編:人格權編,。從保障公眾私生活“安寧權”,到構筑個人信息安全防火墻,;從全面建立反性騷擾制度防線,,到及時應對AI等新技術對人格權的挑戰(zhàn)u2026u2026民法典加強人格權立法,使其獨立成編,,強化對人格的全面保護,,讓人民生活更有尊嚴。
央視新聞兩會特別節(jié)目《晚八點 云上會》對話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對民法典中與人格權編相關的條款進行了解讀,。
從上世紀90年代物權法立法工作開始,到2007年物權法頒布,,孫憲忠一直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立法專家,,他也是民法總則的主要起草人。
要不要在民法典中單獨設立人格權編,,是法學學術界和業(yè)界高度關注的一個重要議題,。
孫憲忠表示,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實際上是憲法所規(guī)定的權利,,是對人作為法律上的主體的最高精神境界和人格境界的一種承認。民法總則確立了保護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的精神,,人格權獨立成編,,將其精神進一步擴展和具體化,讓人們更加清楚地看到,,作為自然人享有的權利,,從這些權利的角度去保護自己。
“民事權利保護即將進入法典時代”“民法典‘磨法師’,,六十六年‘磨一法’”“民法典來到身邊,,這些干貨你get到了嗎?”……近日媒體上關于民法典的報道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