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打賞分成 新規(guī)暗埋棋子
由明轉暗的“蘋果稅”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程子彥 | 上海報道
責編:周琦
(本文刊發(fā)于《中國經濟周刊》2017年第39期)
蘋果的十周年境遇可以用“尷尬”來形容。
iPhone 8首銷日,,Apple Store少見的冷清,近日更是出現大規(guī)模的退貨,蘋果股票暴跌,瞬間蒸發(fā)500多億美元。
新品發(fā)布會后不到一周,,9月15日,,蘋果修改了審核規(guī)則(下稱“新規(guī)”),,允許部分送禮、打賞行為不走蘋果的內購流程,,因此幸免的第三方應用得以不向蘋果提供30%的分成,。這被外界解讀為蘋果向中國釋放善意,取消“蘋果稅”,。
不過,,截至目前,微信等平臺的打賞功能仍未恢復,。
“打賞”是否應收“蘋果稅”引爭議
公開資料顯示,,App Store要求開發(fā)者在開發(fā)App時,不得包含指引客戶使用非 IAP(in-app purchase,,應用內購買)機制進行購買的按鈕,、外鏈或其他行動號召用語。而在iOS系統(tǒng)的商業(yè)模式里,,除了App Store的廣告推廣,,體系內所有App內部發(fā)生的虛擬內容交易均被定義為IAP,要抽取30%的分成,。
2017年6月,,蘋果在App Store審核指引中規(guī)定,向原創(chuàng)作者的“打賞”屬于“應用內購買”,,也將提取分成,。該分成因此被外界稱為“蘋果稅”。
“打賞”是否屬于“應用內購買”一度引發(fā)微信,、微博,、豆瓣、知乎等內容提供平臺的巨大爭議,。
此后,,iOS版微信公眾平臺、今日頭條等打賞功能關閉,。不過,,還是有眾多平臺接入IAP機制,將打賞收入和蘋果分成:2017年6月9日,,知乎發(fā)布公告稱蘋果將收取打賞的32%作為手續(xù)費,,安卓等系統(tǒng)則不受影響,;2017年7月,微博問答發(fā)布公告,,稱未來微博問答的圍觀收入將有三成分給蘋果平臺,。
相比內容打賞的爭議,直播打賞因為通過購買虛擬貨幣充值實現,,必須接入IAP機制,。蘋果在直播打賞中所實現的三成分成,最終還是由用戶買單,。例如,,若用戶花費100元購買虛擬貨幣打賞主播,安卓系統(tǒng)獲得的是100元對應的虛擬貨幣,,蘋果系統(tǒng)買到的是70元對應的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