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國有銀行人士舉例稱,其曾有優(yōu)質(zhì)白領客戶將銀行消費信貸貸出來后,,轉借給親戚朋友做生意、買房,,賺取中間的利差,,但因為親戚朋友的還款時間和還款額度不能保證,最后各處起火鬧得苦不堪言,,錢沒賺到反而不得不支付中間的“過橋”貸款費用,。
“金融需求越來越被更好地滿足,這是社會進步的表現(xiàn),,資金來源的豐富性為很多個人提供了機會,。但目前金融市場的旺盛發(fā)展,與白領階層所擁有的金融素養(yǎng),、經(jīng)濟學修養(yǎng)尚存在一定的距離,。”10月15日,,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冀志斌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金融是工具,,關鍵在于使用它的人,,是否能有理性意識,在可承受范圍內(nèi),,合理,、科學地去做借貸,去消費和投資,。
“無論是投資風險,、過度消費風險、加杠桿風險,,最終都會由借貸主體個人來承擔,各借款人在借貸時需要牢記這一點,?!奔街颈髲娬{(diào)。
事實上,,長江商報記者近期采訪過程中了解到,,目前在銀行等金融機構審核、放款,、簽署借款合同時,,都會較為詳細地強調(diào)借款用途和還款注意事項,有銀行還要求借款人提供相關的消費證明和消費發(fā)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