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股份在2016年年報中披露,公司在2016年向供應商“西安地下地道有限責任公司”采購了6816.72萬元,,并使之位列當年第一大供應商的位次,;同時,當年向排名前五位供應商采購金額合計為19391.89萬元,、占比為51.38%,,由此計算出當年大象股份采購總額高達3.77億元(見表1)。
而與此矛盾的是,,在天山生物本次發(fā)布的收購報告中披露,,大象股份在2016年向供應商“西安地下地道有限責任公司”采購金額仍然為6816.72萬元(見表2),但只能屈居第二大供應商的位次,,第一大供應商讓位于“杭州杭港地鐵有限公司”,,涉及采購金額高達9605.33萬元,那么,,對于杭州地鐵公司的采購為什么沒有體現(xiàn)在大象股份的2016年年報中呢,?
不僅如此,收購報告書披露,,大象股份在2016年向排名前五位供應商采購金額合計為27702.44萬元,、占比為73.36%,由此推算當年的采購總額仍然為3.77億元,。與2016年年報保持一致,。這里面的耐人尋味之處就在于,在供應商“杭州杭港地鐵有限公司”2016年度的采購金額于2016年年報和收購報告書并不一致的情況下,,兩份報告的最終采購總額卻神奇地保持了一致,,這是很值得讓人質(zhì)疑的。
而且不僅是針對“杭州杭港地鐵有限公司”這一家供應商2016年度的采購金額認定存在差異,,大象股份在其2016年年報中披露當年向“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采購了5313.07萬元,,這一采購金額在收購報告書中披露的結(jié)果竟然高達6149.22萬元,。同樣,這個差異也沒有左右兩版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核算的2016年度3.77億元采購總額,。
除此之外,,大象股份2015年的采購數(shù)據(jù)披露得更加凌亂。根據(jù)該公司發(fā)布的2015年年報信息,,當年向前五大供應商采購金額僅以“元”計,,合計采購金額為32.07萬元、占比為75.49%(見表3),,由此推算當年采購總額不會超過50萬元,。而與此同時,大象股份2015年結(jié)轉(zhuǎn)的主營業(yè)務成本則高達2.14億元,,現(xiàn)金流量表中的“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xiàn)金”科目實際支出金額更是高達2.51億元,這與該公司披露的不足50萬元采購總額明顯是無法匹配的,。
相比而言,,收購報告書披露的2015年度采購總額就相對合理,當年向前五大供應商采購合計20179.57萬元,、占比為78.05%,,由此計算當年采購總額多達2.59億元,相比同期現(xiàn)金流量表中的“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xiàn)金”科目實際支出金額略多一些,,但即便是這相對合理的情況也還是存在一定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