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下午5時,,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現(xiàn)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部憲法明確規(guī)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边@一規(guī)定奠定了新時期我國法制建設的憲法基礎,。
12月4日,這個日子也注定要被寫入中國法治史,。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將每年的12月4日定為“法制宣傳日”,。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這個日子定為“國家憲法日”。今年12月4日是第五個國家憲法日,,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強調(diào):“我國現(xiàn)行憲法是在黨的領導下,,在深刻總結(jié)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建設,、改革實踐經(jīng)驗基礎上制定和不斷完善的,,實現(xiàn)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tǒng)一,具有強大生命力,,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3.“如果不是采用‘零售’這種經(jīng)驗主義的辦法,,恐怕到今天民法典仍然會是一張白紙”
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說,,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個人就是整個國家,。民法標注著每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每一項權利,。一直以來,我國的民法像散落的珍珠,,各自奪目卻不成體系,。編纂民法典,長期以來占據(jù)著億萬中國人的心愿清單,。
在我國,,民法典編纂工作先后啟動5次,經(jīng)歷民法—民法通則—民法總則—民法典4個時期,,可謂曲折坎坷,,逐步前進。
1954年,、1962年,,我國曾兩度啟動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但都因故擱置,。1978年12月,,鄧小平提出:“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979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重新啟動民法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由于我國剛剛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制定一部完備的民法典條件還不具備,,立法機關采取改“批發(fā)”(民法典)為“零售”(單行法)的辦法,,先制定了民法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