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他們鼓吹的所謂“香港自決”,,香港大公網(wǎng)此前發(fā)表評論員文章一針見血地指出,,所謂“香港自決”就是“港獨”。在報道本次“港獨”和“臺獨”聚會時,,大公網(wǎng)更是評論稱,,“自決”就是尋“自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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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黃之鋒的這番發(fā)言,也得到了“時代力量”秘書長陳慧敏支持,。她附和稱,,自己非常反對用“統(tǒng)一”或者“獨立”的標(biāo)簽,把所有政治參與者劃分成不同的對象,。但她同時強調(diào),,“時代力量”是主張“臺獨”的政黨,這一點沒有變,。
此外,,對于今后兩個組織的發(fā)展,“香港眾志”和“時代力量”也進行了深入討論,。兩個組織中的主要成員分別自“占中事件”和“太陽花事件”中起家,。從言語中可以看出,他們對于從制度外搞街頭運動還是戀戀不舍,。
四人合影:(左至右)林飛帆,、羅冠聰、黃之鋒及“時代力量”籍“立委”黃國昌
羅冠聰?shù)闹株惈k軒稱,,進入立法會后才發(fā)現(xiàn)議員其實權(quán)力有限,。因為香港政治體制中,行政權(quán)主導(dǎo),。因此在推動法案時,,還是需要社會運動和街頭行動的相互配合,。黃之鋒也提到,如何堅持街頭運動路線,,是很不容易的事情,。會不會“違背初衷”、“忘記初衷”,,這是一個挑戰(zhàn),。“時代力量”的陳慧敏則表示,,對于政黨而言,,許多法案并非自己熟悉或關(guān)注的領(lǐng)域。相較而言,,還是從事社會運動“比較過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