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臺北故宮借展文物有兩個條件:
一是要以單位全名(“國立故宮博物院”)展示,。
二是要通過司法免扣押法案,。臺北故宮文物無法借展大陸,,正是因這兩點無法達成合作協(xié)議。
關(guān)于第一條,兩岸故宮2009年破冰合作時,,之后進行一系列交往,、合作活動,雙方往往以“北京故宮”“臺北故宮”互稱,,而共同身份則是“兩岸故宮”,。臺灣方面在借展文物歸屬稱呼上毫不變通,但其全名“國立故宮博物院”根本不為大陸所接受,。
而第二條,,國家文物局早已發(fā)表聲明,回大陸展覽的文物不涉及所有權(quán)和保管地點的問題,。我國追討的流失文物包括被八國聯(lián)軍掠奪的或非法走私的文物,,但在臺北故宮的文物卻不屬此列,“兩岸故宮文物不應(yīng)該背負,、也本來就不存在政治包袱,。”所以臺灣方面的這個規(guī)定也挺奇葩的,,好像有做賊心虛的意思,,有些不可理喻。關(guān)鍵司法免扣押并不是一個國際公約,,只能算國與國之間簽署的協(xié)議,。而且簽署這些條約的國家,主要都是當年的‘文物流入大國’,,它們一方面簽署司法免扣押條款,,另一方面,其中很多國家都沒有簽署文物返還的國際公約,。
彼一時此一時,,如今臺北故宮的行為與他本身所承載的使命漸行漸遠。中華民族的文化遺產(chǎn),,往大了說是全人類共享,,事實上臺北故宮也在海外辦了不少展覽;但是如今,,因為某些毫無意義的政治偏見,,連以中華民族為主體的大陸地區(qū)人民都無法方便地觀看,會不會顯得荒謬,?
看到顏真卿墨跡《祭侄文稿》到日本展出的消息,,固然為國寶走出國門而高興;但同時也期待我們也能像日本人那樣方便地看到自己民族的瑰寶,。
文/趙大谿
亞洲杯誤判不斷 本屆亞洲杯,,小組賽階段并沒有VAR回放系統(tǒng),,要到1/8決賽才會啟用。因此,,小組賽進行階段,,裁判員出現(xiàn)了不少爭議判罰誤判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