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拉
海外網11月9日電
就泰國前總理英拉的“大米瀆職案”,,泰國最高法院政治事務處近日發(fā)表了完整的判決結果。這份結果顯示,在9名法官做出的個人判定中,,只有1人認定英拉無罪,,另外的8名法官均提出了相似的理由,認為英拉有罪,。
據泰國《民族報》9日報道,,原定8月25日舉行的泰國前總理“大米瀆職案”因英拉逃離泰國未出席而延期宣判。9月27日,,最高法院政務人員刑事案件法庭認為英拉存在瀆職行為,,判決其5年有期徒刑,并對其簽發(fā)通緝令,。
在泰國最高法院政治事務處7日發(fā)布的長達95頁的完整判決里,,9名參與審理此案的法官中僅有皮潤(Pirun)一人認定其無罪。另外8人都認為英拉已經意識到了在其大米收購計劃中存在著大規(guī)模的腐敗現象,,因此均以相似理由認定其有罪,。
這8名法官總結稱,英拉任總理期間,,已經收到了國家反貪局和審計長辦公廳等機構就大米收購計劃對國庫潛在負面影響的通知,。然而,身為政府首腦的英拉明明擁有必要的權力和對策來結束該計劃,,但她卻選擇允許計劃繼續(xù)進行,。
據悉,判決英拉有罪的8名法官各自作出判決的判決書從80頁到120頁不等,,認為英拉無罪的皮潤所作判決書則相對簡潔,,共14頁。他認為,,總檢察長已經就英拉的過失或不當行為予以起訴,,但根據法律,這種罪行必須伴隨著導致他人損失的不良企圖,。
皮潤認為,,根據總檢察長所引用的法律,僅僅是過失行為并不算犯罪,。雖然檢察官已經證明大米收購計劃存在腐敗,,但沒有證據表明英拉從中受益。他最終認定,,應該駁回英拉“大米瀆職案”,。
事件回顧:
2017年8月25日,原定舉行的泰國前總理英拉“大米瀆職案”宣判延期,,英拉方面表示因病無法出席宣判,,泰國最高法院因此對英拉發(fā)起逮捕,。此后泰國政府確認前總理英拉已經逃離泰國。英拉下落成謎,,外界紛紛對其行蹤發(fā)起猜測,。
英拉“大米瀆職案”宣判隨后延期至9月27日。最高法院政務人員刑事案件法庭于9月27日判決英拉5年有期徒刑,,并對其簽發(fā)通緝令。依照法律規(guī)定,,英拉可以在30天內申請上訴,,但是最高檢察院在10月27日晚(上訴到期日)得到最高法院的通知稱,英拉沒有派代表提出上訴申請或延遲上訴時間,。此后,,最高檢察院也決議不上訴,使得該案件的司法程序結束,。但泰國警方仍在進一步追緝英拉回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