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州最高法院22日對一起“啃老”訴訟作出裁決,要求一名現(xiàn)年30歲的男子必須搬離父母住宅,。
紐約州居民馬克·羅通多和妻子克里斯蒂娜上月向州最高法院起訴兒子邁克爾·羅通多,。法庭文件顯示,,邁克爾在父母家居住8年,,不交房租,、不做家務(wù),,拒絕父母給他“安家費”,,父母因而要求法院裁決邁克爾搬走。
邁克爾22日在庭審時說,,他從網(wǎng)上查詢到的法律條文規(guī)定,,如果要求家人搬離住宅,需要提前6個月通知,,而父母違反這一條,;另外,父母只提供住處,,飲食和洗衣服都是他自己負責,。
法官唐納德·格林伍德駁回邁克爾的辯解,說網(wǎng)上查詢的內(nèi)容不具備法律效力,,法庭不接受“6個月”的說法。
這一案件要追溯至8年前邁克爾搬到父母家說起,。
羅通多夫婦住在奧農(nóng)多加縣卡米勒斯鎮(zhèn),。邁克爾沒有正式工作,,不交父母房租,不做家務(wù),,讓父母著實“頭疼”,。今年2月2日,父母狠下心,,決定不再嬌慣這個“巨嬰”,。他們給邁克爾寫信,說給他兩周時間搬走,。邁克爾無動于衷,。
2月13日,父母發(fā)出第二封信,,通知邁克爾有30天時間搬走,,如果3月15日前不離開,父母將“立即訴諸司法程序”,。
2月18日,,為督促邁克爾離開,父母寫了第三封信,,為他提供1100美元租房錢,,建議兒子收拾個人物品,變賣貴重物品換些錢,,再找份工作,。
時間一天天過去,邁克爾沒有搬走的意思,。父母3月5日發(fā)出第四封信:“你要小心,,我們會采取一切合適、必要的行動,,確保你按照要求搬走,。”
最后期限過去了,,邁克爾還賴在父母家,。羅通多夫婦寫了第五封信,要求邁克爾把車從車道上開走,。
老夫婦4月向卡米勒斯鎮(zhèn)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裁決兒子搬走。鎮(zhèn)法院要求兩人向州最高法院起訴,。
22日裁決讓這起“啃老”鬧劇暫時告一段落,。福克斯新聞網(wǎng)報道,,邁克爾走出法院后還振振有辭,,聲稱要上訴,。
不過,法院沒有下令邁克爾在哪一天搬家,。羅通多夫婦律師說,,需要給邁克爾留出“合理、足夠的時間”搬走,。(王逸君)【新華社微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