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當天發(fā)布一份由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經濟學家戴維·卡德所作的報告,。報告的素材與阿西迪亞科諾所用素材相同,都是2010年至2015年哈佛大學的申請和錄取材料,,但所獲結論迥異,。
卡德分析各種因素后認定,學生亞裔背景對哈佛錄取結果的影響“就數(shù)據(jù)而言幾乎為零”,。
哈佛大學一份聲明說,,“學生支持公平招生”有意阻止哈佛將種族列入錄取考慮因素,校方卻希望維持學生構成的多元化,。聲明說:“哈佛將繼續(xù)積極維護我們和全國其他高等院校的權利,,使學生群體在諸多維度多元化……”
“學生支持公平招生”組織與哈佛大學的訴訟定于今年10月開始審理。按照路透社的說法,,美國教育部已經對哈佛大學招生時涉嫌種族歧視發(fā)起調查,。
美國高校因涉嫌種族歧視惹過不少官司。最近一起影響較大的發(fā)生在2008年,,一名歐洲裔女學生對得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提起訴訟,,理由是這所大學在錄取過程中考慮種族因素,導致成績不如她的少數(shù)族裔學生入選而她落榜,。
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2016年對這起持續(xù)多年的官司作出裁決,,認定大學錄取過程中考慮學生種族因素的做法不違反憲法。(王宏彬)(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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