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雙方高度評價兩國在法治,、社會等領域的合作,認為兩國于1995年啟動的司法合作一直進展良好,,富有成果,。雙方將在法律、司法和跨境犯罪領域的警務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強務實合作,。雙方強調促進和保護人權及法治的重要性,。
十五、雙方將促進在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和發(fā)展養(yǎng)老服務,、社會救助和貧困治理領域的合作,,通過組織專家進行研討、互訪,,加強知識,、經驗和信息交流與合作。
十六、雙方認為,,旅游合作是兩國人文交流和務實合作的重要領域,。雙方一致同意,將進一步深化旅游交流,,支持兩國旅游機構合作,,帶動兩國相關產業(yè)發(fā)展,以促進人員往來規(guī)模不斷擴大,。雙方決定將以2018年舉辦中國-歐盟旅游年為契機,,推動中芬旅游合作邁上新的臺階。
十七,、雙方表示將進一步加強體育交流與合作,,以2022年北京冬奧會為契機,推動冬季項目的交流和奧運籌辦方面的合作,。雙方將支持兩國體育組織,、體育院校及企業(yè)開展體育教育、科研,、訓練和舉辦大型體育賽事等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