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視在線郭子福律師丨代書遺囑為何在繼承的時候被判無效,?
▼ 父母的偏心就是潛藏的禍根
三年前,,躺在病床上的陳芝英老太太已奄奄一息,一生勤儉節(jié)約,,辛勞持家臨去世之時,,名下還有一套房子以待留予后人。老太太生有兩個兒子,,大兒子陳東強,,二兒子陳百強。老大這輩子與老太太比較親,,對母親也極盡孝順之心,,所以打心底老太太想把房子遺留給大兒子。當(dāng)然這套房子如今也價值不菲,,市面價值也達到五六百萬,。
老太太心里琢磨,臨死之前應(yīng)該立一個遺囑,,不交代好后事,,等自己撒手人寰了兩個兒子免不了會為這個房子掙的不可開交,老太太這輩子也沒讀過書壓根也不識字,,于是就請了一個律師作為自己的法律代理人替自己出謀劃策,。
因為老太太不識字無法自書遺囑,所以律師建議老太太采取代書遺囑的方式,,按照代書遺囑的要求找兩個見證人,,安排妥當(dāng)后,在律師的見證下就替老太太做了一份代書遺囑,。
待一切安排妥當(dāng)后,,沒過幾個月老太太就瞑目作古了。辦理好老太太的后事之后,,老大老二就面臨著房子的繼承問題了,。老大就拿出母親生前的那份代書遺囑告訴兄弟,按照遺囑的內(nèi)容我是這個房子的唯一繼承人,。老二對于這份遺囑表示了嚴重的懷疑,,認為這份遺囑是老大仿造的,,兄弟二人為此就鬧上了法庭。
▼ 代書遺囑遺產(chǎn)繼承法規(guī)的修訂
針對代書遺囑在當(dāng)時的法律規(guī)定之下,,要想對房產(chǎn)進行繼承只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叫做公證繼承,,第二種叫做訴訟繼承,。公證繼承是必須在所有的繼承人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的情況下去公證處做一個公證然后拿著這個公證書到房管局進行過戶。如果所有的繼承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者所有繼承人只要有一個繼承人不同意這個繼承方案,,那就不可以進行公證繼承,,必須向法院訴訟來進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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