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文物局的處理結果,12月,村民將烏木賣的19.6萬元,,其中一人將分到的1.4萬元上交財政局,。重慶潼南當?shù)卣⑽粗苯邮褂眯姓侄螌跄臼諝w國有,,而是通過訴訟的形式,,將和村民之間的爭議作為民事糾紛訴至法院,,由法院進行判斷,。法院的一審二審結果均判決烏木歸國家所有,要求村民返還烏木出售的價款,。
2015廣東惠州烏木案
2015年6月28日,,廣東惠州市民林先生,從東江撈出了44根疑似烏木的木頭,,可木頭剛從江底撈出來,,林先生就被人舉報,說他“倒賣古木”,,警方根據(jù)報警線索,,暫扣了林先生撈出來的這批木頭。
目前,,公安機關已經(jīng)把這批古木移交給當?shù)匚奈锉Wo部門,,也就是惠城區(qū)文廣新局進行調查。經(jīng)過前期調查,,這批古木初步確定是“烏木”,,不過具體的價值、埋藏年限還需要經(jīng)過廣東省考古研究院的專家的鑒定才能確認,。
惠城區(qū)文廣新局局長劉少輝對這批烏木的歸屬表示:“如果是烏木,就有經(jīng)濟價值和考古價值,,肯定屬于國家財產(chǎn),。如果經(jīng)鑒定不是烏木,只是一般木頭,,沒有什么價值,,是可以歸還給發(fā)現(xiàn)者的?!?這話被解讀為“值錢的歸公,,不值錢的歸百姓”,引起網(wǎng)民反彈:“烏木就收走,木頭就歸還,,你這是在歧視木頭嗎,?”
此外,為了表彰林先生上交國家文物的舉動,,當?shù)卣€將對林先生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一般給予個人獎勵5000元,頒發(fā)榮譽證書,。
那么挖到烏木究竟是該屬于國家還是個人呢,?
來看看各位網(wǎng)友們就這件事件的回復吧~
@本色:地里出來的應是公共材產(chǎn),應當是國家的,!要不礦產(chǎn)個人不隨便開采了,!
@心外天堂:盡快把制度完善,制度不完善的時候就不要與民爭利,。
@某某:清代帝王更將其列為皇 室專用之材,,民間不可私自采用。 目前還延用清代執(zhí)行標準,。
@十一:希望國家趕快出臺相關的政策,,避免造成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