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陳驍鵬,,實習生李海嬋,,通訊員盧思瑩、曹練剛報道:記者26日從惠州法院獲悉,,在惠州打工的吳某銀行卡一直未離身,,卡里的錢卻被人在異地盜刷現(xiàn)金兩萬余元,,為此他將某銀行告上法院。最終,,被告某銀行同意一次性賠付原告吳某1.4萬元,。
2014年1月3日晚上9時許,,在惠州打工的吳某發(fā)現(xiàn)手機先后收到7條短信提醒吳某持有的某銀行卡在ATM機取款7筆,共計20127元,。
吳某馬上打電話凍結(jié)了被盜刷卡中剩下的85.39元,,并在當?shù)嘏沙鏊鶊缶浮=?jīng)偵查核實,,吳某銀行卡的上述取款交易均發(fā)生在茂名市,,但此銀行卡盜刷案件尚未偵破。
吳某認為,,他與銀行雙方是儲蓄存款合同的權(quán)利義務關(guān)系,,銀行有責任保障他的銀行卡交易安全。銀行作為違約方,,違反了應盡的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他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遂將該銀行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20127元。
銀行則認為,,吳某存在泄漏密碼的情況,,不同意承擔責任。
經(jīng)多次組織雙方協(xié)商,,最終以三七分責成功調(diào)解此案,。銀行需賠付1.4萬元。
承辦法官石磊提醒市民,,發(fā)現(xiàn)賬戶異常變動后,,有三個“盡快”:一是應當立即致電銀行客服,核實賬戶異常變動的原因,,立即辦理臨時掛失,。二是應當盡快到最近的ATM機、銀行營業(yè)場所或大型商場,,用卡交易,,如查詢、取款,、消費等,,證明真卡與本人未分離。三是盡快到當?shù)嘏沙鏊鶊蟀浮?span id="i0wcqko3fl3" class="arti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