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段丹峰從11層樓道的窗戶躍下,,結束了自己29歲的生命,。段丹峰家屬質疑,潘奧可能在這通電話中刺激到段丹峰,,致使段丹峰做出極端舉動,。張旭稱:“段丹峰不是個軟弱想不開的傻姑娘,是渣男步步緊逼,做的太過分,?!?/p>
今日下午,前街一號記者多次撥打潘奧電話,,均被掛斷,。芙蓉路派出所民警表示,該案件有相關民警調查,,自己并不清楚,,尚不便透露。
律師:男子或無法律責任
潘奧是否應對丹丹死亡負責?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表示,,如果男女雙方為夫妻關系,,則依據(jù)《婚姻法》相關規(guī)定,夫妻間有忠實義務,。如果由于男方違反忠實義務,,存在過錯,間接造成了女方的人身損失,,雖然依據(jù)現(xiàn)有法律不能要求男方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應給與女方親屬適當補償。
如果男女雙方僅為男女朋友關系,,并未結婚,,則從法律上講,男女雙方都有各自選擇伴侶的自由,。女方自殺雖是因男方移情別戀,,但女方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應對自己自殺的行為承擔后果,。依據(jù)《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七條之規(guī)定,,“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雖然男方的行為應受到道德上的譴責,,但其并不應對此承擔法律責任。韓驍律師表示,,如果家屬有相關證據(jù)因潘奧出軌造成段丹峰跳樓死亡的嚴重后果,,家屬可以以該男子為被告,提出相關民事訴訟,,要求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