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酒駕發(fā)生交通事故,父親謊稱是自己開車,,騙取保險公司賠償,。近日,經(jīng)江蘇省泗洪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保險詐騙罪分別判處李慶好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李佳宇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2016年11月6日凌晨1時許,,李佳宇酒后駕駛其父李慶好的車輛撞到路面護欄,,造成車輛損壞。李佳宇為逃避酒后駕車責任,,電話聯(lián)系其父李慶好,。李慶好到達現(xiàn)場了解情況后,為騙取保險公司車輛損失保險金,,就用自己的手機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險,。當日5時許,,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到達事故現(xiàn)場后,李慶好又作虛假陳述,,謊稱是自己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騙取保險金1.765萬元。
2016年11月29日,,經(jīng)該保險公司報案,,公安機關(guān)將李慶好、李佳宇抓獲,。到案后,,二人均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吳偉 李琦)
原標題:兒子酒駕撞壞車父親頂包騙保險萬余元 雙雙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