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很多古話,,是形容“父子的深情”,,但要是問你父子倆會因為什么而反目你猜會是什么,?答案是一套房,。
為了爭奪一套位于南山蛇口市值500萬的房產,,年近70歲的老爸與兒子對簿公堂,,指稱該房50%產權系交由兒子代持,,要求法院判令兒子將房屋產權返還,。兒子則稱房產為己所有,又指老爸私生活混亂,,還性騷擾兒媳,。父子可謂反目成仇。
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雙方之間沒有代持協(xié)議,無法確認代持關系,,房屋產權仍維持在父子各一半,。
就因為一套房,雖說價值500萬 但看起來怎么也不會反目成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老爸買房兒子代持一半產權?
房產證以及相關信息顯示,,涉事的南山蛇口花園城房產在2001年購入,,登記在王先生及其兒子名下,雙方各占50%產權,。
購房之時,,王先生年到53歲,其子也已經(jīng)28歲,。不過當年購房不久,,王先生與妻子離異,。王先生在2006年再婚,,生下女兒,現(xiàn)年已經(jīng)10歲,。
去年10月,,王先生將兒子訴上法庭,要求兒子將花園城房產的50%產權轉移到其名下,,由其100%持有該房產,。
王先生就表示,購房之初,,雙方就口頭約定過,,這套房產由其所有。
王先生
我當時已經(jīng)53歲,,60歲以后就無法貸款,,當時只能批7年的貸款,所以我才想到由兒子代持,。
王先生表示,,當時曾口頭約定,,15年貸款還清后,將兒子代持的部分歸還給他,。
王先生還表示,,購房之時,他和妻子已經(jīng)決定離婚,,原有一套房產由妻子居住,,他才購置這套用來自住。此外,,為了解決兒子的住房問題,,他自購住房不久,又給兒子在坂田也購買了一套房產,。
“當時想著都有房子住,,又是自己的親兒子,相信他,,沒想到要簽什么協(xié)議,。”王先生表示,,自己在花園城這套房子內一住到數(shù)年,,在里面重新成家,生育女兒,。
可是為何王先生現(xiàn)在要要回房子,,而兒子又堅決不給呢?這要從房價說起,。
房價漲幅超十倍
王先生回憶說,,與妻子離婚后,他和兒子往來較少,,雙方有將近七八年一點聯(lián)系都沒有,。直到2010年左右,才慢慢恢復聯(lián)系,,時有走動,。
王先生
2013年,我提前還貸,,從銀行拿到了房產證,。此后就多次找到兒子,希望兒子按照以前的約定將50%產權轉移到我的名下,。
當時他同意,,我們都準備辦手續(xù)了,只是因為要幾萬塊錢手續(xù)費,。
王先生回憶說,,考慮到當時手頭緊張,,他并沒有急于辦理手續(xù)。
這一拖下來,,尤其是經(jīng)過2015年3月30日的樓市政策之后,,深圳樓市猛漲,房產的價格增值不少,。
這一涉事房產位于南山蛇口花園城一期,,系一套70多平方米兩房。2001年,,購置這套房產時,,價格僅僅為36萬元。公開的信息顯示,,去年8月,,小區(qū)一套同面積的房產成交價格已經(jīng)達到548萬元。當?shù)刂薪楸硎?,近期價格調整,,房價也維持在500萬出頭。
王先生就表示,,此后他多次找兒子辦理手續(xù),,遭到兒子的明確拒絕,要他不再提此事,。
這一鬧
雙方的關系更為緊張
王先生說,,到2016年6月,其給孫女兒訂了生日蛋糕,,兒子也拒絕前來取蛋糕,。
王先生認為,房產增值,,兒子奪房的心思已經(jīng)是非常明顯,?!拔夷昙o也大了,,女兒還小,產權不明確,,可能有很多麻煩,。”王先生說,,時間緊迫,,他這才于去年10月將兒子訴上法庭。
36萬漲到548萬,,這漲幅可不僅僅是翻番這么簡單,,另一方面 王先生年事已高,,只是對簿公堂畢竟傷感情……
法庭上父子反目成仇
這一案件經(jīng)過兩審目前已經(jīng)判決。庭審下來,,王先生感覺身心俱疲,,尤其是在法庭上遭到兒子羞辱,讓他如鯁在喉,。
王先生回憶說,,此案一審開庭時,兒子當庭指稱其私生活混亂染有性病,,更指其性騷擾兒媳,,導致其離婚。這一點在在判決書中亦有體現(xiàn),。
此案二審開庭之時,,王先生的兒子同樣在法庭痛斥王先生。王先生的代理律師廣東信榮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茂榮也表示,,罵人的話特別難聽,,可謂“挑戰(zhàn)人倫道德極限”。
律師 張茂榮
即便王先生與妻子離婚,,但已事隔多年,,且王先生再婚與人修成正果,身為兒子實無必要如此辱罵,。
王先生則表示,,在兒子的口中,自己是一個連兒媳婦都要性騷擾的人,,可謂畜生不如,。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不過是兒子對其的侮辱,。
南都記者今日采訪王先生的兒子時,,其子情緒較為平和。其就表示,,其父確實私生活很亂,,與不少女人發(fā)生風流韻事,還曾性騷擾其前妻,。
不過王先生的兒子就表示,,他是一個很孝順的人,即便父親做了很多錯事,,他還是對父親很有感情,。
兩方爭論不休,但問題矛盾的根源,其實還是房子產權的問題,,到底有沒有所謂的“口頭約定”,。
究竟是不是代持?
雙方在法庭上的主要爭議在于,,王先生兒子所持有的50%產權是否屬于替父親代持,。王先生提供了持有的購房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定金收據(jù)、首期款收據(jù),、記賬憑證,、收賬通知書、銀行還款流水記錄,、物業(yè)費,、水費交納收據(jù)及完稅憑證等。
王先生出示的這些證據(jù)確實顯示,,定金由其的銀行卡刷出,,首期款則是由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開出的支票支付,除此之外,,王先生還提供了多份銀行的繳存單,,稱按月將現(xiàn)金存入兒子的存折,用來扣除銀行月供以及物業(yè)管理費等費用,。
從判決書來看,,王先生的兒子堅持認為,首付以及月供都由其承擔,。其母親作證稱,,涉案房屋是給兒子的。
王先生的兒子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稱,,他手頭上并沒有保留有關的票據(jù),。他表示,雖然其父親支付首期款和部分月供款項,,但實則是由他將現(xiàn)金給予父親,,父親再付款。
對于為何要將一半的產權登記在父親名下,,王先生的兒子受訪時表示,,當時還未結婚,避免女方因為圖他的房產結婚,。
事情看起來,,到這里進入了一個“無解之局”,但“口頭約定”真的有用嗎,?
沒有書面代持協(xié)議法院不支持
此案一審宣判時,一審法院認為,,王先生未能提供證據(jù)證明兩人之間存在借名買房的協(xié)議或者約定,。對于王先生提交的支付購房款項的證據(jù),,法院認為不能排除兩人之間就涉案房屋可能存在贈與合同關系或者其他合同關系。一審法院未支持王先生的訴求,。
王先生上訴之后,,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于今年3月15日開庭,6天之后做出二審判決,。二審判決同樣認為,,雖然王先生提供了有關票據(jù),但是雙方之間存在緊密的親屬關系,,在沒有書面代持協(xié)議的情況下,,無法排除雙方之間存在贈與的可能。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原判,。
更讓王先生擔憂的還有,,前妻齊女士在他發(fā)起訴訟之后,也向法院提起訴訟,,指出花園城該套房產購置于兩人尚未離婚之時,,認為王先生持有的50%產權系兩人共同財產,要求法院進行分割,。
看到這里,,一定有很多人會迷茫,親屬間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代替買房”的情況,,那這個“代持”到底應該怎么辦呢,?
提醒
房產代持一定要有具體明確書面協(xié)議
實際上,由于受限購政策的影響,,深圳時有出現(xiàn)房產代持等情形,,包括親屬之間的代持。專業(yè)從事房產糾紛訴訟的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周爭鋒就提醒說,,代持關系一定要有具體明確書面協(xié)議,,寫明坐落位置準確唯一的房子的所有權是甲的,寫明購買房產的購房款都是甲出資的,,寫明房產是甲用乙的名義購買,,房產的所有權益均有甲方承受。
他認為,,在有書面的代持約定和相關的出資憑據(jù),,在甲方取得購房資格后,通過訴訟方式收回房產問題不是很大,。
他還表示,,需要注意的是需要由被借名人夫妻雙方簽字確認,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現(xiàn)糾紛。實際產權人要保留全部房產購房時的文件原件(購房合同,,監(jiān)管協(xié)議,,貸款合同,傭金收據(jù)有些傭金收據(jù)直接可以讓中介開給實際產權人),,保留出資轉賬憑據(jù),,不要用現(xiàn)金、微信,、支付寶,,也不要再通過其他人轉賬支付,就實際產權人的賬戶轉出去,。
周爭鋒還介紹說,,在有書面代持約定的情況下,實際產權人是不是一直占有使用房產,,只是輔助審查,,在沒有明確具體的書面約定時,實際占用使用問題往往成為判斷物權實際所有人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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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男子為爭500萬房產 法庭上斥70歲老父騷擾兒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