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5日,延吉警方將樸仙女抓獲,,同一天,她因詐騙罪被批準逮捕,。
庭上狡辯 “我這怎么是犯罪呢?我是他女朋友??!”
“警察,,我和他是戀人,我們同居在一起很長時間了,,他這個人有時挺摳的,,我就是想撒點兒小謊跟他要點兒錢花,我沒用這錢干啥壞事,,我就是自己買東西花了,,我這怎么是犯罪呢?我是他女朋友??!”被抓后的樸仙女認為自己委屈極了,她不停向警察解釋自己和被害人是同居戀人的關(guān)系,,說自己就是吃喝用了,,沒想到這是犯罪,而且自己付出了青春,,花男友點兒錢不算什么,,“我身邊很多朋友都花男人的錢,她們花的比我還多,,我怎么就犯罪了……”樸仙女哭得一塌糊涂,。
案件驚動了雙方親人,他們都來到公安局,。樸仙女的親人向張新道歉,,四處籌款還錢,希望求得諒解,,讓樸仙女少判幾年,,可他們經(jīng)濟條件有限,東拼西湊,,就拿出來7萬元錢還給張新,。張新的家屬態(tài)度也很明確,兒子付出真情和金錢,,卻換來人財兩空,、一場騙局,對方必須先還錢,,還錢之后還好說,,還不上錢,就必須付出代價,,接受法律嚴懲,。
最終,,樸仙女家屬只歸還了7萬元錢,還差36萬多元沒有還上,。樸仙女最終接受法律的審判,,被延吉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處罰金三萬元,,并繼續(xù)追繳犯罪所得36萬余元,,不能追繳的責(zé)令退賠。她不服上訴,,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解析 虛構(gòu)事實騙取錢財這就是詐騙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gòu)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gòu)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chǎn)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chǎn)→行為人取得財產(chǎn)→被害人受到財產(chǎn)上的損失,。
在浙江紹興柯橋務(wù)工的吉林女孩于某,,因害怕男友與她分手,,便向朋友借錢不斷地滿足男友的各種需求。因無力償還,,最終讓自己被關(guān)進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