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也是報考鄭大,卻在西亞斯上學的程同學表示,,雖然名義上他在鄭大,未來學校也答應會發(fā)鄭州大學蓋章的畢業(yè)證,,可他感覺西亞斯與鄭大沒什么關聯(lián):“我考了530多分,。雖然我報考的鄭州大學,但去了之后感覺這兩所學校完全就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完全沒有關系,。”他說,。
2018年底,,西亞斯學院脫離鄭州大學,正式成為獨立的民辦高校,,但其承諾,,之前通過鄭大來西亞斯就讀的,依舊可以獲得鄭州大學的畢業(yè)證書,。
可是有考生發(fā)現(xiàn),,在當年《河南省高考志愿填報指南》中,西亞斯學院在本科三批院校名單中,,擁有區(qū)別于鄭州大學的院校代碼。為什么在河南省內西亞斯可以獨立招生,,在省外又依托于鄭州大學的名義招生呢,?
記者先后采訪鄭州大學和西亞斯學院,,他們都表示,此事應該由對方解釋,,并拒絕接受采訪,。
2017年,王先生將鄭州大學告上法庭,,一審河南省中牟縣法院根據教育部《2016年高考招生工作規(guī)定》,,認定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fā),加蓋本校校章,,寄給錄取考生,。而王先生收到的,是由西亞斯學院董事長簽發(fā),、加蓋鄭州大學西亞斯學院公章的通知書,。法院判決,鄭州大學未以本校名義向原告發(fā)放錄取通知書的行為違法,。此后,,鄭大方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鄭州市中院認為,,鄭州大學發(fā)放錄取通知書的行為不規(guī)范,但已經履行了法定職責,,不構成違法,,駁回了王先生的訴訟請求。
目前,,王先生已經向河南省檢察院提起抗訴,,事件進展,中國之聲將繼續(xù)關注,。
> 據西安市教育局消息,,11月30日,教育部通報了包括西安市在內的3個地市民辦義務教育發(fā)展問題,,要求各地切實規(guī)范民辦義務教育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