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律師實名舉報:新城控股涉嫌證券違規(guī)
7月7日,上海的嚴義明律師,、江蘇的范凱洲律師,,向證監(jiān)會舉報控告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王振華及其他新城控股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違法行為,提請證監(jiān)會依法調查并追究其等法律責任,。
舉報信內容
懷疑新城控股高管涉嫌內幕交易
舉報信稱,,7月4日,新城控股向上交所提交了《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長變更的公告》,。新城控股董事長兼實際控制人王振華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免去董事長職務,但仍擔任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職務,。據(jù)公開消息,,王振華系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7月4日,,新城控股股價開盤即跌停,。根據(jù)媒體報道,,新城控股眾多中小投資者遭受了嚴重損失。
王振華作為新城控股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對自己行為及其法律后果應予知悉,,在其前往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之時,新城控股作為上市公司主體已知悉該重大事件,。新城控股在王振華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前,,即應立即通知新城控股有關人員及部門依法處理,新城控股至遲應在7月2日履行信披義務,。但是,,新城控股卻在7月4日才向公眾披露,應對受損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
據(jù)媒體報道,,7月1日至3日期間共有5起大宗交易。值得注意的是,,5筆交易賣方營業(yè)部都來自寧波連續(xù)三天的5筆大宗交易,,來自寧波的賣家們一共賣出187.6萬股,成交額累計達7900萬元,,其中僅中國銀河證券寧波柳汀街營業(yè)部一家就賣出155.6萬股,,成交額6500萬元。
舉報信稱,,我們有充分理由懷疑,,新城控股有關董事、監(jiān)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至少在7月1日即王振華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之前后,,即已知曉王振華被刑事立案調查的事實,并涉嫌與其他利害關系人竄通,、進行內幕交易,。
提請證監(jiān)會調查并告知公眾結果
兩位律師提請證監(jiān)會依法調查如下事實,并據(jù)以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并提請證監(jiān)會在調查后,,依法向社會公眾告知查處結果。
1,、在6月29日王振華發(fā)生違法行為事件及被害女童母親前往上海后至30日晚報案前,是否與王振華及其家屬中系新城控股高管之人員進行過商談,?王振華及新城控股高管是否會商過前述事件之后果及對新城控股之影響,?
2、在被害女童母親于30日晚報警后,,王振華及新城控股高管是否知悉該報警,?及是否會商過該報警之后果及對新城控股之影響,?
3、在王振華于7月1日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前,,王振華是否與新城控股高管是否會商過可能之后果,?是否對新城控股后續(xù)管理等有關事務進行過會商及會商情況如何?是否對今后工作向各位高管作出安排,?
4,、如新城控股有關高管在7月1日王振華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前后幾小時內已經(jīng)知悉該情形,是否會商過可能之后果,?是否對新城控股后續(xù)管理等有關事務進行過會商及會商情況如何,?
5、根據(jù)《公告》,,新城控股系于7月3日通知召開董事會并于當日召開董事會,。董事會通知系由何人于該日具體何時通知?該次董事會的會議記錄中是否討論過應于當日(7月3日)即行立即披露,?后決定于7月4日公告而非7月3日立即披露的原因是為何,?
6、王振華,、新城控股高管是否在6月29日違法行為事件后至7月4日開盤前與新城控股的有關股東,、股民、貸款銀行,、債權人等以任何方式(包括通過第三人)進行過聯(lián)系,?聯(lián)系的內容如何?
7,、7月1日至3日期間共有5起大宗交易,。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柳汀街證券營業(yè)部4度出現(xiàn)在賣方席位上,,5筆交易賣方營業(yè)部都來自寧波連續(xù)三天的5筆大宗交易,,來自寧波的賣家們一共賣出187.6萬股,成交額累計達7900萬元,,其中僅中國銀河證券寧波柳汀街營業(yè)部一家就賣出155.6萬股,,成交額6500萬元。請貴會對可能存在的內部交易進行調查,。
延展
上半年新城控股銷售面積與金額雙雙增長
新城控股經(jīng)歷猥褻丑聞后,,7月7日如期公告了2019年6月份及上半年經(jīng)營簡報。
從簡報上看,,今年6月份,,新城控股實現(xiàn)合同銷售金額約295.49億元,銷售面積約253.35萬平方米,。2019年上半年累計合同銷售金額約1224.18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8.44%,,累計銷售面積約1049.52萬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長35.50%,。
原標題: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涉嫌猥褻女童 公司回應:正在核實7月3日下午,,紅星新聞從新城控股集團獲悉,,目前公司正在對董事長王某涉嫌猥褻女童的情況進行核實,稍晚將進行統(tǒng)一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