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有媒體報道說,,一段在河南周口太昊陵景區(qū)發(fā)生的一男子用鞋猛抽秦檜等人雕像的視頻在網(wǎng)上流傳后,,景區(qū)工作人員對此回應稱,這是近日發(fā)生的事,,工作人員現(xiàn)場已制止該行為,。據(jù)報道,當時“多位游客正在排隊依次拍打秦檜,,唯有一小伙脫鞋抽打”,,“景區(qū)不提倡視頻中小伙的行為,未來也會加強管理”,。
細究起來,,這個用鞋底抽打雕像男子的行為,實際上也只是出格而已,。據(jù)說這個景區(qū)設立這些雕像的目的,,本就是“讓游客拍打小人,表達憎惡”,。只不過這個用鞋底抽打雕像的男子或是入戲太深,,或是聰明于常人——怕用手擊打雕像傷手,,采取了更加劇烈的行為方式。如果“表達憎惡”可以用“拍打”雕像的行為來表示,,那么,,因“憎惡”程度不同,用鞋底抽打雕像也不過是行為人內(nèi)心情感的一個外顯,??梢钥隙ǖ氖牵眯壮榇虻裣袼軐摹霸鲪骸背潭?,不會是最高程度的“憎惡”,。由此,基于同樣的邏輯,,用刀子劃雕像,、用錘子砸雕像(或至“碎尸萬段”),也都是表達不同程度“憎惡”的方式,,也都有表達方式的正當性依據(jù),。
就此而言,上述用鞋底抽打雕像男子的行為,,也不過是用稍許極端的方式,,讓人們領悟了以“拍打小人,表達憎惡”方式的謬誤性,。這種謬誤性,就如同小孩子的頭在不經(jīng)意間磕到了桌子時,,其監(jiān)護人以拍打桌子的舉動來安慰因疼痛而哭鬧的孩子一樣,,既以擊打桌子的行為掩蓋了孩子磕頭與其行為之間的真實因果聯(lián)系,也用可以暫時舒緩孩子痛感心理的“報復”性行為扭曲了孩子的認知,。當然,,這樣謬誤性之所以為常人所不存,就是因為在行為與結果之間建立起相對穩(wěn)定聯(lián)系是最基礎的認知能力,,磕頭拍桌子的舉動,,對已具備基本認知能力的幼兒園階段的孩子來講,即失去了安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