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qū)分局網(wǎng)安支隊民警崔廣迪:從兩人轉賬記錄顯示,“胖貓”向譚某轉賬317筆,,共計79.9萬,,而譚某向“胖貓”轉賬179筆共計46.3萬元,包括譚某向“胖貓”父親和姐姐轉賬,。交往過程當中,,兩個人都以真實身份互見了親友,并且公開了他們的戀愛關系,,同時也在籌劃自己的未來,,不構成詐騙犯罪。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同時將不予立案通知書送達劉某,。
據(jù)重慶警方通報,5月11日,,“胖貓”姐姐劉某對重慶警方不予立案決定表示認可,。同時,經調解,,“胖貓”家人與譚某達成和解,,譚某全額退還了與“胖貓”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
“胖貓”姐姐涉嫌誤導輿論賬號被多平臺封禁
針對譚某報案稱,,“胖貓”姐姐劉某侵犯其隱私的情況,,重慶警方經過調查取證后查明,劉某在事件發(fā)生后,,先后在網(wǎng)上公布了大量涉及譚某的個人隱私信息,,并且通過聯(lián)系他人代寫文案、購買流量等方式故意誤導輿論,。在此期間,,劉某在網(wǎng)絡平臺賬號的粉絲數(shù)從263個增加到最高的290多萬個,獲點贊1455.6萬個,。目前劉某在多個平臺的賬號已被封禁,。
在“胖貓”跳江身亡后,4月13日,,經民警協(xié)調,,譚某向“胖貓”父親返還13.6萬余元,稱雙方交往期間經濟問題再無糾紛,“胖貓”父親通過微信向譚某出具收條,。對于這個結果,,“胖貓”姐姐劉某并不滿意,她認為“胖貓”每月代打游戲收入2—3萬元,,“錢都花到譚某身上了”,,聲稱要讓譚某“不好過,付出代價”,,并與其妹妹商議“就是要讓譚某被網(wǎng)暴”,。
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qū)分局網(wǎng)安支隊民警崔廣迪:(劉某)多次在網(wǎng)上發(fā)布譚某與“胖貓”之間的聊天記錄以及轉賬記錄這些個人隱私信息。同時,,她還與其妹妹商定,,截取的聊天記錄要顯示譚某是“撈女”,譚某是“騙子”,,同時也要顯示“胖貓被PUA”,,成為“提款機”。同時,,她們還采取另外注冊賬號在評論區(qū)引導,,邀約親友在評論區(qū)跟評的這種方式,繼續(xù)曝光譚某的地址信息,、網(wǎng)絡賬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