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京港澳高速湖北泉口收費站。夜間23時許,,交警在執(zhí)勤時對一輛黑色小車進行例行檢查,,發(fā)現駕駛人唐某有酒駕嫌疑,呼氣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87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經查,唐某當天下午18時許和車上兩名朋友一起喝酒,,之后準備換地方繼續(xù)喝,沒想到在準備上高速時被交警查獲,。面對交警批評教育,,唐某還很有“義氣”地表示:
“我要對他們兩個負責!”
經血檢,,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86mg/100ml,,確屬醉駕。交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處2000元罰款,,吊銷其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