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通過中間人,,他們把自己的親生骨肉送到了河北邯鄲,換得了五千元報酬,,也開啟了他們拐賣兒童非法斂財?shù)淖飷褐谩?/p>
十年間流竄多地作案先后拐賣兒童十七名
從1993年到2003年十年間,,余華英和龔顯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貴州,、云南,、重慶等地拐賣兒童十七名,,他們往往會選擇在一個城市租房住一段時間,,然后混入當?shù)厣鐣ψ樱锷珴撛谀繕?。他們?yōu)楹文軐覍业檬郑?/p>
犯罪特點1:作案分工明確固定販賣路線
犯罪特點2:租房潛伏提前踩點物色低齡兒童
犯罪特點3:選擇特定人群利用女兒親近被拐兒童
犯罪特點4:設(shè)“誘餌”拐帶孩子
犯罪特點5:得手后迅速逃跑不收拾行李制造假象
犯罪特點6:輾轉(zhuǎn)多地選擇4至7歲兒童下手
當年被拐兒童親手將“惡魔”送上法庭
2002年,,余華英伙同逃獄多年的丈夫王加文在云南省大理市下關(guān)鎮(zhèn)將4歲的李聰拐賣,,2003年又在云南麗江將6歲的陳才勇拐賣。2004年,,二人在云南再次拐賣兩名兒童后被抓,,兩名兒童被警方找回,但當時余華英和王加文均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就這樣,,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通過減刑,,余華英服刑5年后被釋放,,但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警方在余華英當年拐賣的其中一位女孩楊妞花的幫助下,再次將余華英抓獲,。
原一審?fù)彫F(xiàn)場
被拐當事人楊妞花:余華英,,你還認識我嗎?
余華英:我認識,。被拐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