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君說:做一場手術,,10年后才發(fā)現身體里有東西被切掉了,,自己卻不知道,!這是什么感覺?
貴港市民梁女士就有這種遭遇,她在做了切除子宮肌瘤的手術10年之后,,突然發(fā)現女人更重要的東西被切除了,!然而醫(yī)院卻說,已經簽同意……這是怎么回事,?
1“十年后發(fā)現手術有問題”
2003年,,貴港市民梁女士因“經量增多4年有余”,到貴港市中西醫(yī)結合骨科醫(yī)院進行檢查,,之后被診斷為子宮肌瘤,。之后,梁女士在醫(yī)生的建議下進行了手術,。
做了手術后,,她感覺身體大不如前,,于是在2013年,她決定到醫(yī)院調取當時手術的資料進行核查,,一查發(fā)現了問題↓↓
她從當時的手術同意書上看到,,手術為“全子宮+雙附件”切除手術,,然而從檢查材料上得知,雙附件沒有明顯病變,,這意味著此次手術有問題,。
(附件:醫(yī)學上指女性內生殖器子宮以外的部分,,包括卵巢和輸卵管。)
2“患者:未經過本人同意”
梁女士質疑,,根據手術同意書的要求,,住院病人手術前必須取得組織(或家屬)及本人同意并簽字“但實際上,我根本沒有簽字,,醫(yī)院就對我做了手術,。
梁女士的部分說法,,記者從她提供的廣西科桂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意見書中得到佐證,。
3“醫(yī)院:其丈夫已經簽字”
12月9日,貴港市骨科醫(yī)院副書記兼醫(yī)務科科長黃紹賢表示,,根據規(guī)范,,病人手術前要簽一份手術同意書確認手術項目,但不知何故,,梁女士的手術同意書上“患者”一欄簽名非本人簽字,。
黃紹賢說:“手術同意書上有梁女士丈夫的簽字,,符合相關規(guī)定,醫(yī)院理應免責”,。
廣西科桂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意見書中顯示,,檢材上梁女士的簽名字跡與她本人簽名字跡特征不一,說明不是同一個人所寫,。
黃紹賢解釋,,根據《婦科腫瘤學》中關于子宮切除手術的描述:
“子宮切除時,,卵巢的保留與否是一個重要問題,目前尚無一致意見,。一般地說,如無特殊需要,,凡40歲以下婦女,,應盡力保留雙側卵巢,45~50歲以上婦女可以切除一則或者雙側,,“梁女士手術時已經51歲,,手術中切除一側或兩側雙附件是合理的,不屬于醫(yī)療事故”,。
目前,,雙方均打算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來源|南國早報記者周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