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
收購行為沒有破壞糧食流通
2016年12月31日,最高法通過官方微博發(fā)布指令再審王力軍案消息,。
最高法認為,,就本案而言,王力軍從糧農(nóng)處收購玉米賣予糧庫,,在糧農(nóng)與糧庫之間起了橋梁紐帶作用,,沒有破壞糧食流通的主渠道,沒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且不具有與刑法第225條規(guī)定的非法經(jīng)營罪前三項行為相當?shù)纳鐣:π?,不具有刑事處罰的必要性。
最高法同時指出,刑法第225條第(四)項是在前三項規(guī)定明確列舉的三類非法經(jīng)營行為具體情形的基礎上,,規(guī)定的一個兜底性條款,,在司法實踐中適用該項規(guī)定應當特別慎重,相關行為需有法律,、司法解釋的明確規(guī)定,,且要具備與前三項規(guī)定行為相當?shù)纳鐣:π院托淌绿幜P必要性,嚴格避免將一般的行政違法行為當作刑事犯罪來處理,。
近些年,,我國糧食連續(xù)多年增產(chǎn)增收,全國不少地方,,尤其是農(nóng)業(yè)相對發(fā)達的省份,,存在著大量的糧食經(jīng)紀人無證從事糧食收購現(xiàn)象,雖然這種行為具有一定行政違法性,,但客觀上促進了國家對糧食的收購,,減輕了糧農(nóng)賣糧負累,在一定程度上激發(fā)了市場活力,,沒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社會危害性不大。就本案而言,,王力軍從糧農(nóng)處收購玉米賣予糧庫,,在糧農(nóng)與糧庫之間起了橋梁紐帶作用,沒有破壞糧食流通的主渠道,,沒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對話王力軍
“判我無罪,我就重操舊業(yè),!”
2017年1月1日,,當接到封面新聞記者的電話,王力軍表示,,他已經(jīng)收到了最高法的再審決定書,。作為一個“高墻外的服刑犯”,他對自己再審結果有著很大的期待,。
不過說到再審,,王力軍沒錢請律師。巴彥淖爾市中院表示,,將通過法律援助,,幫王力軍請代理律師。
封面新聞:收到再審決定書,,是個什么心情,?
王力軍:巴彥淖爾市中院通知我去拿再審決定書,,是2016年12月29日。我時去下午三點去的法院,??吹阶罡叻ǖ脑賹彌Q定書,要說心情,,我倒沒啥,。倒是我妻子王美麗,看到再審決定書,,高興的流淚了,。
封面新聞:對再審結果有怎樣的期待?
王力軍:有人說,,這份再審決定書是給我的最好新年禮物,。其實,如果再審判我無罪,,那才是我的最好新年禮,。其實,從開始到現(xiàn)在,,我也一直都沒想明白,,我怎么就會因為販賣玉米犯了法。
封面新聞:再審的律師請了嗎,?
王力軍:我沒錢請律師。巴彥淖爾市中院法官告訴我,,將通過法律援助,,幫我請一個律師。
封面新聞:家院子里堆放的脫玉米機賣了嗎,?
王力軍:沒有賣,。
封面新聞:還會再次收購玉米嗎?
王力軍:會,。因為這行我熟悉,。不僅可以增加家里的收入,而且還可以幫到很多種玉米的人,。只要判我無罪,,我就再干。
封面新聞:這些時間日子過得憋屈嗎,?
王力軍:能不憋屈嗎,?我至今還處于服刑期間。盡管沒有去坐牢,。不過,,每周我都要去報道一至兩次,,寫寫對法律的認識。要走遠一點地方,,還要給司法所請假,。等再審結果出來,如果我被判無罪,。那個時候,,我會挺起胸膛說:我收購玉米,不是犯罪,,我也不是一名服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