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制辦相關負責人在“權威解讀”中也提到,,對相關人員追償是為了促使他們更慎重地依法辦案,,但追償?shù)念~度不能上不封頂,,應當考慮責任人的承受能力等多種因素。
去年8月,,浙江省政府法制辦會同省財政廳就辦法召開立法專家論證會,。一位參與了論證的專家向新京報記者回憶:“當時的專家論證稿規(guī)定就是2倍,論證會上大家對這個標準還比較認可,?!?/p>
曾討論在國家賠償外增加經(jīng)濟賠償
去年8月19日,浙江省政府法制辦就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到2016年12月浙江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辦法內容有不少調整。
草案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財政部門告知已支付國家賠償費用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追償或不予追償?shù)臎Q定,;這一期限最終被放寬為“60日”。
張旭勇告訴新京報記者,,這一變化主要考慮兩個因素:與國家賠償金要15日內支付相比,,追償?shù)木o迫性不是特別明顯;追償?shù)那樾卧趯嵺`中較復雜,,要不要追,、責任人有無重大過失、涉及相關領導如何處理等都要考慮,。
近年來被平反的幾起重大冤假錯案中,,當事人被改判無罪后提出的國家賠償數(shù)額和最終獲得的數(shù)額往往有較大差距。
上述參加論證的專家告訴新京報記者,,最初的辦法曾規(guī)定,,經(jīng)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可以在數(shù)額上適當進行經(jīng)濟補償,,“現(xiàn)在國家賠償是法定賠償,,賠償標準較低,調研中有人提出,,如果賠償數(shù)額明顯低于實際損失,能否另外給予經(jīng)濟補償,?!?/p>
但最終,這一條款被拿下,。這位專家稱,,討論時此條的爭議較大,國家賠償標準是國家一盤棋,,如果增加經(jīng)濟補償,,意味著浙江省的國家賠償要高于其他地方,影響法的統(tǒng)一性,;另外,,能否由國家財政出錢對賠償請求人進行經(jīng)濟補償,應當由人大決定,,政府規(guī)章直接規(guī)定并不合適,。
為解決追償難,專家論證稿最初除了規(guī)定賠償義務機關要依法作出賠償決定外,,還要求賠償義務機關就國家賠償?shù)捻椖?、標準、依?jù)等事項向社會公布,。這一規(guī)定最終也未出現(xiàn)在辦法中,,上述專家分析,辦法最初的適用范圍不包括刑事賠償,,所以這樣規(guī)定是適當?shù)?;當將適用范圍擴大到刑事賠償時,若保留該規(guī)定,,就意味著政府通過規(guī)章給予法院和檢察院以公開義務,這在立法權限上是不充分的,。至于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對前述信息的公開,,可以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行規(guī)范。
“面對的困難,,是制度配套問題”
張旭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調研和起草修改的過程中,面臨的困難不僅是法律上的問題,,還有相關法律制度和實踐中的一些做法對國家賠償?shù)闹萍s與影響,。
賠償費用具有公共性和法定性,要嚴格審核及追償,。但在實踐中,,一些違法行政行為發(fā)生后,有些賠償并沒有通過正規(guī)的國家賠償途徑,,而是私下解決,,“如果財政和審計不嚴格,地方政府對財政預算管理不嚴格,國家賠償?shù)墓芾磙k法制定得再好,,都毫無意義,,因為它從別的渠道賠付后,躲開了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制度的約束,?!?/p>
據(jù)媒體報道,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在近期一次研討會上也提出,,多起冤案國家賠償存在兩種方式,,一種是依照《國家賠償法》作出賠償決定;另一種“暗補”則是在國家賠償決定之外,,再給當事人額外的補償,,以此達到息事寧人的目的。
《浙江省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一周后實施,,談到它可能發(fā)揮的作用,,主持了課題研究的張旭勇表示:“單靠一個辦法不能解決全部問題,這其中涉及制度的配套,,實踐中國家賠償與司法救助的關系等問題也還有些模糊,,所以對它的實施效果不能太樂觀。法律設置得再巧妙,,如果從源頭上出了問題,,違法行為的賠付直接從國家賠償?shù)那懒镒吡耍且簿蜎]有辦法了,?!?/p>
王敬波則認為,辦法在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及追償設計上雖不乏亮點,,但由于政府規(guī)章本身的局限性,,很多問題無法深入,“比如目前爭議較大的精神損害賠償如何確定,、追償責任如何認定等,,這些問題在地方政府規(guī)章層級上要做出更加明確的規(guī)定不是很現(xiàn)實?!?/p>
參與論證的專家也稱,,涉及追償?shù)膯栴},討論中也曾“糾結怎么判斷重大過失,,后來發(fā)現(xiàn)還是交給實踐,,逐步積累經(jīng)驗比較好?!?/p>
對于張旭勇來說,,他最大的期望是賠償要及時足額,要專門安排賠償費用,;另外也希望我國長期處于冬眠狀態(tài)的追償程序能被激活,提高公務人員執(zhí)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