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訊 4月5日,在鄭州市經開區(qū)第十五大街海馬公司西門附近經營飯店的6家商戶向記者反映,,去年11月前后,,他們給出租方交了1年的租金并簽訂了租房合同,,今年3月,合同還差7個月沒到期,,又有新房東來向他們要房租,,不交就得停業(yè)走人。他們要求原來的出租方退錢,,但對方以種種理由推諉,。
□記者李嵐文圖
反映|6家飯店老板遭遇重復收房租
4月5日上午10時,記者來到經開區(qū)第十五大街海馬公司西門旁邊的兩排臨街簡易房,,發(fā)現(xiàn)這些房子都出租給了商戶,,用于經營各種小飯店。據(jù)經營川菜館的周鴻介紹,,2014年11月,,他看到此處疏導點的簡易房上打著對外招租的廣告,便根據(jù)上面的電話,,聯(lián)系了負責人竇某,。雙方經過協(xié)商后,他租下前排10號,、后排09號和B10號三間門面房開飯店,,一年租金是10.2萬元。合同一年一簽,,每年11月之前簽第二年租房合同,,并交付下一年租金。去年10月23日,,竇某來催交房租,,雙方當天簽了租房合同后,他隨即支付了一年的房租10.2萬元,。不料,,今年3月初,經開區(qū)潮河辦事處單莊村委的人找到他,,自稱是新房東,,要求他交從今年4月1日到明年3月31日之間一年的房租,否則就關門走人,,無奈之下,,他只好交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