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本案被害人生生凍死。從尸體檢驗報告當中我們看到,被害人因為在羊水中浸泡后受寒,導致身體皮膚呈現(xiàn)大面積的水泡,皮膚大面積地從身上剝離,。
如果說刑法是道德的最低底線,那么刑事判決就是將道德底線實質(zhì)化的一個重要途徑,。若對本案兩名被告人判處緩刑,那么等同于向公眾宣告“母親殺兒無需坐牢”,那么等同于在法外賦予了父母對孩子生殺予奪的權力。殺害親兒的違法成本如此之低,或多或少為其他人處理同樣事情時提供了“便利途徑”,。兒童是國家的未來,、兒童是民族的希望。在本案中,法已經(jīng)沒有辦法讓死去的被害人復活,但它卻可以通過判決向公眾傳達我們的價值導向,讓其他的兒童得到更充分的保護,。
因此,無論從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社會行為指引等方面考慮,均不宜對本案兩名被告人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