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年10月6日,英法聯(lián)軍侵入北京,闖進圓明園,。他們把園內凡是能拿走的東西,統(tǒng)統(tǒng)掠走,;拿不動的,就用大車或牲口搬運,;實在運不走的,,就任意破壞、毀掉,。為了銷毀罪證,,10月18日和19日,三千多名侵略者奉命在園內放火,。大火連燒三天,,煙云籠罩了整個北京城?!?/p>
這節(jié)課文,,是許多學生對這段舊中國屈辱史的初次認識,。王開璽教授如何評判這段表述的準確性?
王開璽認為——
總體來說,,這段表述是有史料記載的,,真實可信的。但是,,其中所說英法聯(lián)軍是“為了銷毀罪證”而縱火焚毀圓明園的論斷則是錯誤的,。理由有三。
其一,,這種觀點沒有任何依據(jù),完全屬于主觀揣測與臆斷,。持“掩蓋罪證說”觀點的學者,,并沒有翔實有力的史料支持,甚至連一條明確的史料也沒有,。
其二,,英軍火燒圓明園的目的,不是為了掩蓋罪證,,而是為了對清帝及清政府進行最嚴厲,、最直接、最深刻的精神打擊與懲罰,,從而迫使清廷從此徹底對外屈服,。對此,外國人有著非常明確的表述,。例如,,英軍統(tǒng)帥格蘭特曾說:“額爾金爵士(英國使華全權代表)同我都覺得必須對清帝加以嚴厲的責罰,并且留些報復的痕跡才成,,所以我們決定將他那輝煌的避暑行宮,,燒成平地”。
其三,,焚毀圓明園根本不能掩蓋他們劫掠圓明園的罪證,。1860年10月,英法聯(lián)軍大肆搶掠圓明園,,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公開行為,,就連他們自己也是供認不諱的。放火焚毀圓明園無疑遠比劫掠其中部分財物更為嚴重,、惡劣,。因此,焚毀圓明園不但不能達到掩蓋其劫掠罪證的目的,,反而會使其罪行更為深重,。
在史學界,、文學界、互聯(lián)網(wǎng)上,,有諸多對圓明園消亡史的誤讀,、曲解。堅持從史料出發(fā)的王開璽指出了這其中存在的四大誤區(qū)及其出處,。論證過程中,,他拿出了不少“干貨”。
誤區(qū)一:八國聯(lián)軍焚毀了圓明園
出處:余秋雨《借我一生》,、單田芳評書《曾國藩》等
王開璽:1900年八國聯(lián)軍占領北京后,,對城內的許多官府衙門及民宅進行焚燒搶掠,這是事實,;德國軍隊在追剿義和團駐扎在現(xiàn)北京大學北部的朗潤園時,,也曾拆毀正覺寺的門窗,并搶走內寺內的部分佛像等等,。
但這些與1860年圓明園的徹底焚毀沒有任何直接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