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兩高三部”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司法部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是指在法院,、看守所派駐值班律師,,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詢,、程序選擇,、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法律幫助。值班律師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均實施了該項制度,。該項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為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即時初步的服務,,以其廣覆蓋、便利性等特點很好地體現(xiàn)了保障司法人權的刑事司法理念,。
我國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起步雖晚,,但發(fā)展迅速。2006年起,,司法部與聯(lián)合國開發(fā)署共同在河南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項目試點,。近年來,這項工作已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以及中央司法體制改革文件關于制定規(guī)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的意見的要求,我們在廣泛調研論證,、聽取相關部門單位意見的基礎上,,聯(lián)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共同研究制定了《意見》。
問:《意見》關于值班律師工作職責的規(guī)定有哪些,?
答:值班律師工作職責與值班律師制度基本定位緊密相關,,規(guī)范其工作職責是《意見》要解決的重點問題?!兑庖姟芬?guī)定了以下職責:解答法律咨詢,;引導和幫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親屬申請法律援助,,轉交申請材料,;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中,為自愿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詢,、程序選擇、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法律幫助,,對檢察機關定罪量刑建議提出意見,,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應當有值班律師在場,;對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情形代理申訴,、控告,。
從總體上看,值班律師提供的服務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初步性,。從服務內容看,,值班律師主要提供法律咨詢、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初步,、低限度服務,。二是廣覆蓋。值班律師服務對象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三是多樣性。在提供法律咨詢,、轉交法援申請以外,,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中值班律師還幫助進行程序選擇、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對檢察機關定罪量刑建議提出意見,,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時值班律師應當在場;在嚴格排除非法證據(jù)中,,值班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對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情形代理申訴,、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