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前夫出頭,!女子火燒娛樂城11個包房被判刑4年半)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前夫與馬某合伙投資某工程兩年未獲利,,王某為泄憤在馬某經(jīng)營的娛樂城放火,,燒毀11個包房,,經(jīng)濟損失達20余萬元,,王某因涉嫌放火罪被訴至法院,。近日,,北京順義法院審理了此案,,最終以放火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指控:為泄憤在娛樂城放火構成放火罪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因自己的前夫焦某與馬某存在經(jīng)濟糾紛,,為報復馬某泄憤,遂攜帶打火機,、紙片,、棉花墊等物到順義區(qū)空港地區(qū)某娛樂城包房內(nèi),用打火機點燃棉花墊等物品導致火災,,致使該娛樂城內(nèi)11個包房及包房內(nèi)物品被燒毀,,休息室、大廳,、衛(wèi)生間及部分包房等區(qū)域被煙熏,,危害公共安全,。
經(jīng)鑒定,娛樂城火災造成設備等物品損失價值為人民幣44990元,;火災造成房屋及裝修損失價值為人民幣210654元,;被告人王某實施違法行為時無精神異常導致的辨認及控制能力受損,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公訴機關認為,,王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構成放火罪,。
被告人:前夫投資未獲利打算給合伙人一點教訓
被害人馬某陳述,,案發(fā)當天,馬某接到娛樂城服務員的電話,,稱娛樂城著火了,,馬某趕回娛樂城。消防官兵勘查后,,稱起火點為25號包廂,,房間內(nèi)發(fā)現(xiàn)未燃盡的紙張,馬某和服務員查看了監(jiān)控錄像,,發(fā)現(xiàn)是自己的工程合伙人焦某的妻子王某,。
隨后馬某報警,王某當日被民警抓獲,。
被告人王某供述,,2014年,其前夫焦某和馬某簽訂合同,,由焦某出80萬元投資某工程,,后來王某將房子抵押,借高利貸25萬元給焦某讓其繼續(xù)給馬某投資,,當時馬某承諾,,半年后可以把本金返還,并有70萬元的分紅,??赏顿Y后兩年內(nèi),馬某找各種理由推脫不還錢,。案發(fā)當天,,王某在家想到馬某欠自己家錢的事,越想越生氣,,就打算給馬某一點教訓,,并為此實施了縱火計劃。
庭審中,,王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無異議,,當庭認罪悔罪。
辯護人表示,,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庭認罪悔罪,有賠償被害人的意愿,,系初犯,,實施放火行為的原因是基于生活的窘迫和對馬某債務的誤解,主觀惡性較小,,價格評估存在諸多問題,,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jù)。建議對被告人王某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法院:以放火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依法應予懲處,。關于火災造成的損失數(shù)額,,因價格評估結(jié)論存在瑕疵,法院不予認定,。鑒于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民事賠償問題已和解并獲得諒解,故其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法院予以采納,,依法對其從輕處罰,。綜合本案的性質(zhì)、情節(jié),、社會危害程度,,對被告人王某不宜適用緩刑,辯護人關于緩刑的辯護意見法院不予采納,。
最終,,法院以放火罪判處王某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