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節(jié)剛過,今年約有7億人選擇出游,其中很多人更是選擇出境游,與出境游有關(guān)的糾紛也隨之增多。
重慶的錢女士在泰國旅游期間橫穿馬路被撞身亡,女兒起訴旅行社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錢女士系其違反交通安全規(guī)則跨越?jīng)]有斑馬線和紅綠燈的馬路時被車輛撞擊致死,交通安全規(guī)則屬于旅游者應當具備的常識,,故旅行社無需擔責,。
去泰國旅游橫穿馬路被撞身亡
2015年11月30日,錢女士與重慶青年國旅公司簽訂《團隊處境旅游合同》,,參加由重慶青年國旅公司組織的清邁+清萊六日游,,行程時間為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6日,旅行費為1260元,。該行程除第二日安排晚餐外,,其他時間晚餐自理。錢女士按約向重慶青年國旅公司交納了旅行費用并如期參加該行程,。
2015年12月5日,,結(jié)束團隊行程后,錢女士在自由活動期間跨越?jīng)]有斑馬線和紅綠燈的馬路,,被一輛行駛中的機動車撞擊死亡,。經(jīng)當?shù)鼐秸J定,此次事故錢女士負主要責任,,肇事車輛負次要責任,。
錢女士的女兒嚴女士稱,案發(fā)當天下午5點15分左右,,導游將游客送至酒店門口,,稱旅游景點項目基本結(jié)束,晚餐自理,,晚上時間自行安排,。母親等人便在酒店對面餐館用餐,餐后在返回過程中,,經(jīng)過有紅綠燈的馬路時,,由于年齡較大,當其他人通過馬路后,,母親才走到路中間的隔離帶,,故站在隔離帶等候,后肇事車輛撞向隔離帶,,導致母親當場死亡。
女兒起訴旅行公司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嚴女士認為,,團隊出境旅游合同已經(jīng)簽訂,,重慶青年國旅公司應對錢女士的人身和財產(chǎn)負有安全保障義務,重慶青年國旅公司作為專業(yè)的旅行公司,,應當熟知泰國當?shù)氐娘L土人情和基本法律法規(guī),,并且應當向錢女士等游客作出必要的警示和說明,,重慶青年國旅公司沒有盡到該安全保障的義務;同時,,在泰國發(fā)生交通事故之后,,重慶青年國旅公司應當全面協(xié)助嚴女士辦理相應的善后和理賠事宜,錢女士在國內(nèi)與國外分別購買了意外傷害險,,雖然重慶青年國旅公司協(xié)助申請了相應的理賠,,但根據(jù)泰國當?shù)芈糜尾块T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凡在泰國旅游期間死亡,,均可獲得一定的撫慰金,,重慶青年國旅公司不但沒有告知,而且也沒有協(xié)助嚴女士辦理相應的申請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