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海口人張琳是兩個孩子的母親。2015年的一天,,她陪同母親看躍層復式房時,,不慎從房屋的二層摔下,致脊髓損傷后遺截癱,構成一級傷殘,住院51天共花費醫(yī)療費110735.97元。隨后,,張琳將房產中介公司和房屋所有人告上法庭,索賠639萬元,。法院是怎么判的呢,?請接著往下看。(文中人物均為化名)記者 吳興
相中躍層復式房,,女子看房時不慎從二層摔下受傷
張琳住在??冢I房是她的夢想,。2015年的一天,,她在網上看到海口市某小區(qū)10樓108房的房源信息,,房屋的戶型,、價格等都合適,張琳便打算實地看房,。
據悉,,108房的所有人是王碩。2014年10月,,王碩的父母將108房房產證影印件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房產中介海南百年紅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年紅公司),,委托該公司推薦出售此房。
2015年4月,,王碩通過他的父親王勤雇用張冬等裝修工人對108房進行裝修,。因為該房是躍層復式,,從房屋首層到第二層沒有正常通道,裝修工人遂在房屋的第二層鑿開一個洞口擬作為建造連接一,、二層之間的樓梯所用,。在樓梯建造完工之前,暫時以竹梯作為連接108房一,、二層的臨時通道,。
2015年4月25日上午,百年紅公司工作人員通知王勤要帶張琳去看房,,并詢問王勤“那邊有工人施工嗎,?”王勤回復“應該有”,并將裝修工人陳某的聯(lián)系方式給了工作人員,。當日108房并未施工,,張琳和母親及百年紅公司工作人員李某某來到108房時,,陳某恰好不在,,因此房間內沒有人,不過房門是開的,。
張琳和李某某直接進入108房,,在李某某的勸說、協(xié)助下,,張琳穿著高跟鞋,,攀爬竹梯上到108房的二樓。張琳在二樓看房時,,踩到二樓地面洞口上的覆蓋物,,從二樓洞口墜至一樓受傷。隨后,,張琳被李某某從10樓的108房移到1樓的草坪上等候救護車,,并于當日被送往醫(yī)院住院治療,51天后出院,,共花費醫(yī)療費110735.97元,。
2016年1月21日,經張琳自行委托,,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對張琳傷殘等級,、護理依賴程度、后續(xù)康復費用進行評定,。經鑒定,,張琳脊髓損傷后遺截癱構成一級傷殘。
隨后,,張琳將王碩和百年紅公司告上法庭,,索賠醫(y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6390787.49元。
不服一審判決,,中介公司和房屋所有人提起上訴
美蘭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碩,、百年紅公司各自向張琳支付賠償款826903.45元(未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王碩,、百年紅公司各自向張琳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5000元,。法院宣判后,王碩,、百年紅公司均不服一審判決,,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