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月29日上午8時許,,高郵警方接到報警,受害人王某稱,,當日早上6時許,,她在高郵市城區(qū)一出租屋內(nèi)被一孫姓男子強奸。
接報后,,高郵警方立即趕赴現(xiàn)場開展相關(guān)偵查工作,。受害人王某告訴民警,1月28日夜間,,她和朋友一起吃飯時認識男子孫某,,后來一起吃飯,席間喝了酒。29日清晨5時許,,孫某喝得醉醺醺,,朋友勸王某送孫某回家,出于好心,,王某把孫某送至他租住的房屋內(nèi),,想不到孫某不讓王某離開。王某試圖逃離,,但是孫某一邊用言語威脅,,一邊對她拉扯、毆打,,由于力量懸殊,,王某被孫某奸淫。
1月31日下午3時許,,警方在高郵市區(qū)一家具城樓下,,將犯罪嫌疑人孫某抓獲歸案。經(jīng)審查,,孫某交代,,由于自己離異,心存寂寞,,乘著酒勁作案,,以為王某羞愧不敢報案,沒想到被抓,。警方同時查明,,孫某“劣跡斑斑”,曾因搶劫,,盜竊,,強奸,容留,、組織他人賣淫被處理,。目前,孫某已被高郵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女子外出,、應(yīng)酬時應(yīng)多留一份心眼,特別是夜間盡量不要單獨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