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發(fā)展控股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兼水利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尤魁(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日前已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尤魁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王尤魁,,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一分院起訴書指控:王尤魁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招標,、施工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海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齊峻(正局級)涉嫌受賄,、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日前已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