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梁某某執(zhí)行拘留的同時,由于一時無法聯(lián)系其家人和親屬,,廣州東站派出所將梁某某10歲的兒子送往廣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兒童中心予以照顧,。
3月1日,中午1:30時許,,梁某某的岳母龔阿婆從廣西趕赴廣州,,由民警張活成、鄧浩明等帶其前往深圳鐵路公安處拘留所與梁某某見面溝通后,,決定將梁某某十歲的孩子接回廣西梁某某的岳母龔阿婆處讀書,。
當(dāng)日下午,19時許,,辦案民警張活成,、鄧浩明帶著龔阿婆回到廣州后,又馬不停蹄,,帶著龔阿婆趕赴廣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兒童中心將梁某某的兒子接出,。在辦事的過程中,龔阿婆為民警的真誠和認(rèn)真態(tài)度感動,,多次掏出200元人民幣,、香煙等送給民警張活成、鄧浩明,,以表示感謝,,但都被兩位民警拒絕。
3月5日,,在廣州東站派出所民警的幫助下,,龔阿婆帶著違法人員梁某某10歲的兒子,順利返回廣西學(xué)校讀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