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一名男子20日因在社交媒體上提醒他人不要超速時稱警察為“藍精靈”,,面臨160歐元(約合1242.5元人民幣)罰款,。
蒂羅爾州警察局沒有公開這名男子姓名,僅說他“損害兩名警察的名譽”,,違反“公共道德”,,因而對他開出罰單。
按照警方的說法,,這名男子在社交媒體“臉書”一個群組發(fā)帖,,提醒他人當?shù)匾粭l公路上有“兩個藍精靈持激光測速儀站著”。這個群里恰有一名警察,,看到后向有關(guān)部門投訴。
《蒂羅爾日報》報道,,這名男子堅稱他使用“藍精靈”一詞無意侮辱警察,,僅僅是個無傷大雅的玩笑。他打算在地區(qū)警察局總部為自己辯護,。(王鑫方)【新華社微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