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們告訴在場的家長和老師,收錢的是該校六年級(2)班的王某坤。在六年級(2)班班主任的協(xié)助下,,王某坤承認自己向低年級同學收錢,不過這些錢都給了丁某和王某欣兩名成年人,。王某坤在一頁紙上寫道:有一次放學,王某欣告訴我們說必須要交錢,,如果不交錢,,她就叫人打我們。每星期讓我們交100元至200元,,還說要是告訴家長的話,,就打我們。
4月23日上午,,該小學中午放學后,,在學生家長的指認下,記者見到了王某坤及其爺爺,。其爺爺表示,,自己的孫子也是受害者,由于丁某二人定下了收錢任務,王某坤完不成就會挨打,,因此,,自己的孫子每次都要往里貼錢。
警方已抓獲兩名嫌犯
其中一人被刑事拘留
事發(fā)后有學生家長報警,,輝縣市公安局高莊鄉(xiāng)派出所曾前去學校了解情況,。
20日晚,涉事班級的班主任在家長群內發(fā)布消息稱:經過學校領導和派出所的處理,,老師要求被勒索孩子的家長到校領回孩子上交的“保護費”,。
4月26日,輝縣市教育局相關人士證實,,據學校初步了解,,今年春節(jié)后,學校6年級學生王某坤,,受到社會青年丁某及其女朋友王某欣的威脅,,二人威脅王某坤在學校收取“保護費”,此后,,十多名學生被迫湊了400元錢,王某坤先后兩次將其交給丁某及其女友,。丁某自稱是償還個人貸款,,如果學生不給錢,就會在放學路上“揍人”,。
輝縣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事發(fā)后,當地教育部門高度重視,,學校隨后報警,,并對受到欺凌的孩子展開了心理輔導。今后,,當地教育部門將舉一反三,,加強管理,嚴防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就此事,,記者聯(lián)系了輝縣市公安局,相關人士稱,,警方正在調查,。4月26日晚,輝縣警方傳來消息,,兩名社會青年中的丁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王某欣因不到刑事責任年齡被治安處罰,因在哺乳期,,暫緩執(zhí)行,。
提醒
學生遇到敲詐勒索要積極想辦法解決
校園敲詐勒索案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欺軟怕硬”,,施暴者大多數是看中某個同學個性比較懦弱,是非觀念模糊,,反復對其進行敲詐勒索,,并威脅不要告訴老師和家長。所以同學們不要膽小怕事,,遇到問題后要積極地想辦法,、尋找解決的對策,而不是息事寧人,。
學生需要注意的是,,若遇到索要保護費的情況,一定要及時向老師或校方反映,,告知家長,,必要時直接報警。并且,,在放學路上,,盡量結伴和避開較為復雜的路面。若遇到搶劫等危險違法行為,,不要與違法分子搏斗或正面沖突,,條件允許時要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