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自貢市富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擋獲一輛摩托車,。隨后,,民警發(fā)現(xiàn)駕駛員不僅“酒駕”,而且不按規(guī)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但最離奇的是,,這名駕駛員使用的竟然是一名“逝者”的駕照。
當天,,富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帶隊在東街設卡開展路面重點違法行為檢查中,,擋獲一輛川C2***9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人因涉嫌“酒駕”,,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66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在依法對駕駛人進一步檢查中,,民警發(fā)現(xiàn)其機動車駕駛證照片上的人微胖,與當事人臉型不相符,,無法確定其真實信息,。為了查清事實,民警依法將當事人帶回富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案區(qū),,作進一步調(diào)查核實,。
這一查,讓辦案民警大吃一驚。民警通過公安系統(tǒng)查詢駕駛證上駕駛人的信息時,,系統(tǒng)顯示駕駛證本人鄒某已經(jīng)死亡,,那民警擋獲的又是誰?
在民警的詢問和教育下,,該駕駛員陳述了事情原委,。據(jù)了解,該駕駛員真實名為李某,,與鄒某系親家關系,,摩托車也是親家的。女兒知道父親李某無法通過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便想出此舉,。在公公鄒某去世后,將公公的駕駛證移送給父親使用,,以逃避法律打擊,。殊不知,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還是未能逃過公安交警的火眼金睛,,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
目前,,李某因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第1種行為)之規(guī)定。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第1款之規(guī)定,。不按規(guī)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條之規(guī)定,。經(jīng)上級公安機關批準后,,依法給予了李某行政拘留5日和224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