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利用微信群引誘投資 長沙一特大網(wǎng)絡詐騙團伙29名疑犯被捕
近年來,,各種電信網(wǎng)絡詐騙案頻發(fā),詐騙方式也不斷“變花樣”,。犯罪嫌疑人利用微信群,,以“內(nèi)部投資穩(wěn)定獲利”為由,引誘被害人在虛假平臺投資,,便是警方最新查獲的行騙方式之一,。近日,湖南長沙市長沙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詐騙團伙29名犯罪嫌疑人,。
遭遇
輕信內(nèi)部投資,,“投資款”有去無回
今年3月,,一個分工明確,、組織龐大的51人特大網(wǎng)絡詐騙團伙被長沙縣公安局查獲。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等人通過不法渠道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冒充年輕女士或成功人士給他人打電話,、加微信,打“感情牌”增加好感后,,以“內(nèi)部投資穩(wěn)定獲利”為由,,引誘被害人,同時將被害人拉入微信群“洗腦”,。
群內(nèi)各種扮演“資深投資顧問”“平臺客服”“投資客”等身份的犯罪嫌疑人不斷“發(fā)聲”,,營造投資賺大錢、跟著“喊單老師”操作能穩(wěn)賺不賠的假象,,誘騙被害人向犯罪嫌疑人搭建的虛假期貨平臺投資,、操作。等被害人投入資金,、操作時,,犯罪嫌疑人通過平臺設置杠桿、控制后臺數(shù)據(jù)等方式造成被害人虧損,,同時控制提取資金,,使得被害人“投資款”基本有去無回。
該案被移送至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后,,鑒于該案涉案人員多,、涉案資金大、社會危害性大等特點,,該院成立專案組集中審查逮捕,,依法從嚴從快辦理,。經(jīng)過審查,長沙縣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該詐騙團伙組織管理人員以及骨干胡某某,、劉某某,、鄒某某等27人;依法以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批準逮捕推廣詐騙平臺的丁某某,、張某某2人,。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離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