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fā)后,,劉軍向民警投案自首,。
2017年12月25日,,劉軍的家人與王浩的家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協(xié)議,由劉軍一次性賠償王浩親屬各項損失共計200萬元(已給付),。
劉軍說,,他和王浩平時關系不太好,所以判斷微信是王浩發(fā)的,,“9月20日我晚上一宿沒睡,,早上起床有點控制不住情緒,想找王浩理論這件事,,感覺這件事把我和家人的名譽毀了,,在單位和村里都沒法生活了?!?/p>
法院判決:有悔罪表現(xiàn),,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認為,劉軍因懷疑多個微信群中損毀其名譽的言論為被害人所發(fā),,持刀刺切被害人十余刀,,致被害人死亡,所犯罪行特別嚴重,,依法應予懲處,,鑒于劉軍自動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的經濟損失并達成賠償協(xié)議,有認罪,、悔罪等情節(jié),,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2018年4月27日,,二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提起自訴:稱發(fā)微信者誹謗,,索賠50萬
記者了解到,劉軍對發(fā)微信的李剛提起自訴,,要求法院以誹謗罪判處李剛承擔刑事責任,,并要求其賠償損失50萬元。
2017年11月20日,,該案在豐臺法院開庭,。
在法庭上,李剛承認事情是自己做的,,對誹謗罪不持異議,。他說,微信內容都是虛構的,,引發(fā)命案出乎其預料,,“愿意盡最大努力賠償,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前幾年我和他發(fā)生了矛盾,,后來一直沒有解決,他也沒有跟我道歉,,導致我一直沒上班,。”李剛說,,他丟了工作之后生活壓力很大,,因此更恨劉軍,就想著編造一段微信罵劉軍,,“我想著罵完他再給他道個歉,,然后就能回去上班,沒想到造成這么嚴重的后果,?!?/p>
在法庭上,李剛說自己和劉軍是親戚關系,,劉軍在單位是緝查組組長,。“我沒想那么多,,法律意識淡薄,。我家里現(xiàn)在比較困難,這口氣咽不下去,。這事我做得不對,,心里挺自責的。”李剛說,。
針對賠償問題,,李剛的辯護人表示,賠償應指已實際發(fā)生的損失,,對死者王浩家屬的賠償不是劉軍的損失,劉軍主張的賠償數(shù)額沒有法律依據(jù),。
記者最新獲悉,,雙方當事人自愿和解,自訴人撤回自訴,。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原標題:又一退休官員被查老同事曾是落馬女市長“大秘”蘿卜拔出了,帶出的泥終究會落地。退休4年多的李偉健,,年過花甲,,正是含飴弄孫的時候,突然官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