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檢察院2016年9月27日向靈寶市法院發(fā)出的檢察建議書,,建議法院汲取教訓,杜絕再發(fā)生類似問題,。
案發(fā)10個月后,,三門峽市檢察院才發(fā)現(xiàn)靈寶法院瀆職的問題。2016年9月27日,,三門峽市檢察院就此事向靈寶法院發(fā)出檢察建議,,建議法院吸取教訓,杜絕此類問題再發(fā)生,。2016年11月15日,,靈寶市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逮捕張曉紅。
靈寶市檢察院的告知書顯示,,2017年1月12日張曉紅涉嫌玩忽職守案就已偵查終結,,擬移送審查起訴。
2017年3月左右,,時任靈寶法院院長衛(wèi)秀萍被調離,,不久當選為三門峽陜州區(qū)法院院長。而被批捕后的張曉紅,,在看守所被羈押三個月后,,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xù)。至今,,張曉紅涉嫌玩忽職守案,,仍在檢察機關的審查起訴階段,已超出審查起訴期限,。她說:“應該是依法提起公訴呀,,因為現(xiàn)在已經(jīng)超期一年了。認為我有罪你就起訴,,你如果認為我無罪,,你就做出不起訴的決定”。
靈寶市法院:沒有把張曉紅推出去承擔責任
張曉紅稱,,此案懸而未決,,讓她備受煎熬。此前,,該案由靈寶市檢察院立案審查,,但因張波瑞法官曾在靈寶檢察院工作二十多年,且其丈夫唐洪敏擔任靈寶檢察院副檢察長多年,。靈寶檢察院應整體回避但初期未回避,。舉報后,案件由澠池縣檢察院異地管轄,。4月9日,,澠池縣檢察院主管此案的副檢察長古玉敏在電話答復張曉紅詢問案件進展時,,這樣表示:“那個案子給市院都匯報過了,還沒有最終確定意見,,估計很快就會決定,。最終意見經(jīng)市院來決定,我們也有不同意見,,不是一種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