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經過初步鑒定,,被打的彭先生確認為左上唇貫通傷、面部軟組織挫傷,,警方確認傷情至少為輕傷級別,。
馬某儒稱,非常對不住被打傷的彭先生,,并表示感謝網民的幫助,,“謝謝大家在關鍵時刻拉了我一把,避免以后我再干更出格的事,?!?/p>
被打者已至輕傷馬某儒或擔刑責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中提到,,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如果被打的彭先生傷情鑒定不低于輕傷,,那么打人者便涉嫌故意傷害罪,將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承擔刑事責任,,打人者還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按照法律規(guī)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yǎng)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等,。
此外,對有網友質疑馬某儒駕駛京B牌照摩托車進入北京四環(huán)以內行駛涉嫌違章等問題,,朝陽警方稱,,關于馬某儒涉及的交通違法行為,將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文/本報記者匡小穎屈暢李鐵柱
@北京檢察消息,,2018年6月1日,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的在朝陽區(qū)雙井橋附近打傷他人的犯罪嫌疑人馬某儒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