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定,,2014年9月至12月,,朱某與他人先后4次將45公斤冰毒從廣東省惠來縣運送至江蘇省丹陽市、浙江省杭州市,,交給陳某,,陳某再分別販賣給他人,然而朱某的犯罪行為很快被警方掌握,,朱某及陳某等人最終被抓獲,。
朱某因販賣、運輸毒品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陳某則另案處理,。令人費解的是,販毒45公斤的朱某,,僅獲利8.7萬元,,這些錢除了用于丈夫治療及4個孩子的生活開支外,朱某被抓時已沒有剩余,。
朱某自認為她是為了家庭而犯罪,,因此“罪有可原”,對于一審所判的死刑感到委屈,。為了讓朱某認識到毒品對社會的危害,,民警有意安排部分吸毒人員與朱某共同關(guān)押,幾名女吸毒人員用自己的親身經(jīng)歷講述毒品的危害,,讓朱某認識到自己的罪行,。
由于朱某家庭貧困,民警還為她免費提供了各種生活必需品,,朱某也慢慢向民警敞開心扉,。在朱某的日記中她寫道:“管教民警的教育,讓我感到慚愧,,因為我的愚昧,,給社會造成巨大危害,也毀了自己和家庭,?!?/p>
7本日記
留給孩子為了贖罪
得知自己即將被處以極刑,朱某心灰意冷,,想到病床上的丈夫和4個孩子,,她常常以淚洗面,,夜晚更是睡不著。在她最痛苦無助的時候,,管教民警始終給予她最大的關(guān)懷,。
看守所民警多次與她談心交流,并安排心理咨詢師開展專項心理疏導(dǎo)5次,。在朱某的日記中,,可以看到,她對自己的罪行有了深刻的認識,。“販毒是極其惡劣的犯罪行為,,無論什么原因,,都難以饒恕,我應(yīng)坦然接受,,但對老公和4個小孩,,我又萬分不舍……如今,當(dāng)我得知年僅10歲的大女兒既要照顧生病的父親,,還要承擔(dān)起所有家務(wù)時,,我愧疚心痛得無法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