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暴力中介人員昨天在海淀法院受審供圖/林暉
原標題:敲詐勒索租戶四名黑中介人員獲刑
用暴力威脅手段強占租金四被告獲刑3年半至4年半不等
北京道合房地產經(jīng)紀有限公司四名員工,采用踹門、撬鎖,、拆除隔斷以及損毀被害人財物等暴力威脅手段,在租賃合同未到期時強令被害人搬離所租房屋,,強占被害人租金及押金,并索要錢財,。2018年5月22日,,海淀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黑中介人員敲詐勒索租戶案件,,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明明等四人3年6個月至4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在租賃房屋時要找正規(guī)的房屋經(jīng)紀公司,,并盡量選擇跟房主本人商談,明確費用繳納方式,。出現(xiàn)問題及時通過相關單位協(xié)調解決,,同時保留好證據(jù)。
中介人員踹門撬鎖驅趕租戶
檢方指控,,被告人劉明明,、徐廣強、陳曉光,、李志鵬案發(fā)前系北京道合房地產經(jīng)紀有限公司員工,,負責出租房屋、催收租金,、解決租賃糾紛等工作,。2016年5月至11月間,四名被告人在其公司所負責出租的西直門鉆河公館及交大東路等三處小區(qū),,多次采用踹門,、撬鎖、拆除隔斷,、損毀被害人財物等暴力威脅手段,,在租賃合同未到期時強令被害人搬離所租房屋,以此方式強行占有被害人所付房屋租金及押金,,并在上述過程中,,以言語威脅的方式強行向被害人索要錢財。
據(jù)了解,,該房屋中介公司從房主處租來房屋打隔斷后對外出租,,為了強占租戶的租金、押金以及索要合同以外錢款,,該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通常會在租戶入住后多次在深夜來到租戶家里查房,并且大聲吵嚷,,在租戶家里長時間逗留,。若發(fā)現(xiàn)實際入住人數(shù)與合同約定不一致,即要求租戶補交一定費用,;在租戶入住不久且租賃合同尚未到期的情況下,,中介公司的人員會以租戶擾民、違反合同約定為由要求租戶搬出房屋,,若租戶想繼續(xù)租住,,則要在合同外再補交高額費用,。
當租戶提出異議時,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就會對租戶進行威脅,、恐嚇,,并且斷水、斷電,、換鎖,、強拆隔斷甚至對租戶大打出手,以迫使租戶搬離所租的房屋且不退房屋剩余租金以及押金,。當租戶搬離后,,下一批租戶入住時會有相同的遭遇。其中一名被告人交代,,這種方式僅為該中介人員獲利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