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勝友的供述與譚祖愛出現(xiàn)不同,。在毆打時間上,,楊勝友供述譚祖愛踢,、罵王海濤“持續(xù)一二十分鐘”,;楊勝友否認他本人參與了毆打,“(本人)沒有動手,。”
譚祖愛和楊勝友的一審辯護律師均向重案組37號表示,,在對王海濤實施毆打過程中,,譚祖愛起主要作用,楊勝友協(xié)助,、配合譚祖愛毆打了王海濤,。
反傳銷人士李旭說,桐廬“假天獅”傳銷組織屬于典型的北派傳銷,,特征為控制人身自由,,常輔以暴力脅迫手段控制人員。
指令疑云
王海濤倒地昏迷后,,微弱的生機很快被撲滅,。一審判決書顯示,杭州中院認為,,廖年將王海濤傷勢嚴重的情況向陳夫,、王興逐級匯報,,傳銷組織頭目王興在明知王海濤不就醫(yī)必然死亡的情況下,仍指令陳夫等人不得將王海濤送醫(yī)救治,,并最終導(dǎo)致王海濤死亡,。
庭審時,王興的辯護人,、湖北夷水律師事務(wù)所律師黃繼坤并不認可這一說法,,其認為,在本案中,,王興不作為導(dǎo)致的故意殺人罪證據(jù)不足,。
一審判決書顯示,王興供認其代理桐廬團隊期間的一天,,陳夫電話聯(lián)系稱出事了,,團隊中有個新朋友“跳”(即不配合),陳夫讓譚祖愛去“獻愛心”(即與新朋友溝通),,把新朋友“搞得不行了”,,王興猜想是指譚祖愛下手太重出事,便詢問如何處理,,陳夫稱已買了一輛三輪車將人拉走,,王興表示既然已經(jīng)出事,讓他(陳夫)自己看著辦,。
陳夫的供述與王興出現(xiàn)了出入,。陳夫供述稱,(其叫譚祖愛來找新人“溝通”)約1小時后,,譚祖愛聯(lián)系陳夫稱新朋友呼吸急促,,生命垂危,陳夫邊回趕邊向王興電話匯報,。陳夫趕到后在樓下遇到譚祖愛,,上樓后在窩點的小房間內(nèi)看見新朋友低著頭靠坐在墻邊,鼻息微弱,,廖假站在一旁,,陳夫組織大家將新朋友送醫(yī)。剛抬到門外時,,王興電話聯(lián)系陳夫,,得知情況后讓陳夫先不要送醫(yī)院,看看情況再說,,于是又抬回房間,。
其余在場被告人的供述中,均提及抬王海濤下樓過程中,,陳夫確曾打過一個電話,,這個電話之后,,又決定不將王海濤送醫(yī),抬回房間,。但判決書中未提及有被告人直接聽到電話內(nèi)容,。譚祖愛供述稱,其與陳夫均是王興管理的主任,,陳夫肯定向王興聯(lián)系匯報,,“他(陳夫)自己無法做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