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女子報警舉報自己賣淫嫖娼,,知道真相后讓人目瞪口呆……)
“我舉報,,在良渚街道某地有賣淫嫖娼行為?!?月28日上午10點多,,一女子撥打報警電話說。民警趕到后發(fā)現(xiàn),,女子是自己舉報自己賣淫嫖娼,,且兩個當(dāng)事人都在路口等著民警。
余杭公安良渚派出所民警剛一下車,一男子就走到警車邊上,,指著路邊站的一女子說,,“是她報的警!”民警上前詢問,,女子一改打報警電話時的伶牙俐齒,,變得支支吾吾起來。那個男子倒是挺坦然說:“我們進(jìn)行那個交易,,完事我沒給錢,,她就報警了,?!?/p>
原來,5月28日凌晨5點左右,,男子李港(化名)通過微信向女子劉花(化名)提出給錢進(jìn)行性交易,。劉花一開始沒同意,李港隨即向劉花拋出了一天一萬元的價格,。一聽這個價格,,劉花心動了。
當(dāng)日早上8點,劉花如約趕到李港的出租房,,兩人隨即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事后,劉花要求李港先給錢,,但李港以才發(fā)生一次為由,,只肯支付2000元。兩人為此爭執(zhí)不下,,劉花一氣之下報了警,,想讓警察來評評理。
殊不知,,兩人的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這下兩人將“攜手”走進(jìn)拘留所的大門,。
去派出所的路上,,劉花心生怯意,問:“這事情要不就算了吧,?”等到了派出所的審訊室,,劉花又改口說李港是她男朋友,兩人只是吵了一架,。
但民警可不是這么好糊弄的,,再說了,,就算真是男女朋友吵架,劉花的舉動可是報假警,,一樣要面臨法律處罰的,。
目前,李港,、劉花因賣淫嫖娼已被余杭公安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案件還在進(jìn)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