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農村蓋房竟要17部門審批!鄉(xiāng)村振興亟盼放管服
想給貧困戶蓋些房子,得先走10多道審批手續(xù);想好好修繕一下祖宅,,得先交危房鑒定費和設計費;想在村里辦個桃花節(jié),,得先看鎮(zhèn)里允許不允許……
當前許多農村地區(qū)發(fā)展意愿強烈,但普遍面臨審批限制過多,、機制不暢,、收費不盡合理、政府服務不足等困難,。在力倡鄉(xiāng)村振興的背景下,,讓“放管服”改革紅利惠及基層末梢,時不我待,。
一個部門的項目,,被另一個部門處罰
福建中部一山村有片民房長期受山體滑坡威脅,。2016年,村里申請國土部門的滑坡應急處理項目進行山體清理整治,,結果林業(yè)部門認為該項目破壞山體上的林地,,要處罰村“兩委”。村支書說:“每次下雨,,政府就打電話告訴村民要小心,,但雨季過后,就沒了動靜?,F(xiàn)在我們要自救,,怎么還被處罰?”
不少鄉(xiāng)村干部告訴半月談記者,近年來中央惠農支農政策力度不斷加大,,農村迎來大發(fā)展時期,。但由于職能部門之間,以及部門與農村之間溝通不暢等原因,,一些村子在加快建設步伐的同時,,也遇到不少阻礙。
“一些村干部認為用集體的地做一些建設沒關系,,但如果沒有審批手續(xù),,農村幾乎挖一鋤頭就違法?!蹦晨h國土局局長告訴半月談記者,,現(xiàn)在國家嚴管農村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的現(xiàn)象,,但基層對農村建設缺少新的統(tǒng)一指導和規(guī)劃,,導致不少村要么停止建設,要么違規(guī)建設,。
半月談記者調研發(fā)現(xiàn),,東部某貧困村2015年起開始鉚足勁兒發(fā)展,卻因為修建各種基礎設施被罰了9次,,其中有些是一個部門的項目被另一個部門處罰,,如交通部門批準的大橋,被水利部門要求停建;省體育局修建的籃球場,,被國土部門沒收……